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8月,辦公場所位於湖南省漵浦縣盧峰鎮屈原大道55號,屬於國家基層審判機關。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上級法院交給它審判的第一審案件,處理不需要開庭審判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法院簡介

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8月。依照《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漵浦縣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層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及相關法律,作為國家基層審判機關,其職能如下:

一、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上級法院交給它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二、處理不需要開庭審判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

三、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漵浦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發揮審判職能,致力於公正與效率的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機構設定

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

漵浦縣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4個:辦公室、政治工作辦公室、監察室、司法裝備技術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隊、執行局、林業審判庭。

漵浦縣人民法院設立人民法庭8個:龍潭人民法庭、低莊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橋江人民法庭、兩丫坪人民法庭、麻陽水人民法庭、花橋人民法庭、水東人民法庭。

地理位置

漵浦縣人民法院辦公場所位於湖南省漵浦縣盧峰鎮屈原大道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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