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以及機構編制、計畫財務工作;編制在職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和辦理市直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擬訂本系統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秘、會務、信息調研、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辦公自動化及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管理機關的財務和固定資產;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的統計工作。推動市直文體系統體制機制改革。
(二)社會文化藝術科
貫徹執行黨的藝術事業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管理全市社會文化與藝術事業,研究制訂社會文化、藝術、圖書館、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老年文化、社區文化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間的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對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進行管理和指導;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和藝術科學研究;推動各專業門類藝術發展;研究、指導專業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改革;組織專業藝術團體匯演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直屬社會文化單位的業務發展;指導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審批或申報全市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制定工程實施規範,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