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檢查

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由Hamilton於1960年編制,是臨床上評定抑鬱狀態時套用最為普遍得量表。

概述

本量表有17項、21項和24項3種版本。

操作名稱

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檢查

適應證

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檢查的適應證如下:

1.反覆因頭痛、頸部、背部、腰部和四肢疼痛在綜合醫院有關科室就診,臨床查體和實驗室檢查結果未提示器質性病變者。

2.因焦慮、恐怖、疑病、抑鬱等精神因素所致的慢性疼痛。

3.各種原因引起的慢性全身疼痛。

4.緊張型頭痛。

5.偏頭痛。

禁忌證

1.心肌梗死發作期或發作後伴有嚴重心律失常或心衰患者。

2.主要臟器的嚴重疾患,如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呼吸衰竭患者,腦出血、腦梗死、糖尿病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3.精神分裂症發作期。

4.嚴重智力缺陷,不配合檢查者。

準備

準備漢密爾頓抑鬱量表,綜合醫院對於慢性疼痛的測量用17項版本即可。向患者介紹量表、方法和要求,以取得患者合作。

方法

1.量表內容

(1)抑鬱情緒:選擇以下1~4分。

①只在問到時才訴述;

②在訪談中自發地表達;

③不用言語也可從表情、姿勢、聲音或欲哭中流露出這種情緒;

④患者的自發言語和非語言表達(表情、動作)幾乎完全表現為這種情緒。

(2)有罪感

①責備自己,感到自己已連累他人;

②認為自己犯了罪,或反覆思考以往的過失和錯誤;

③認為目前的疾病,是對自己錯誤的懲罰,或有罪惡妄想;

④罪惡妄想伴有指責或威脅性幻覺。

(3)自殺

①覺得活著沒有意義;

②希望自己已經死去,或常想到與死有關的事;

③消極觀念(自殺念頭);

④有自殺行為。

(4)入睡困難:初段失眠。

①主訴有入睡困難,上床半小時後仍不能入睡。(要注意患者平時入睡的時間);

②主訴每晚均有入睡困難。

(5)睡眠不深:中段失眠。

①睡眠淺,多惡夢;

②半夜(晚12點鐘以前)曾醒來(不包括上廁所)。

(6)早醒:末段睡眠。

①有早醒,比平時早醒1h,但能重新入睡(應排除平時的習慣);

②早醒後無法重新入睡。

(7)工作和興趣

①提問時才訴述;

②自發地直接或間接表達對活動、工作或學習失去興趣,如感到沒精打彩,猶豫不決,不能堅持或強迫自己去工作或活動;

③活動時間減少或成效下降,住院患者每天參加病房勞動或娛樂不滿3h;

④因目前的疾病而停止工作,住院者不參加任何活動或沒有他人幫助便不能完成病室日常事物(注意不能凡住院就打4分)。

(8)阻滯:指思想和言語緩慢,注意力難以集中,主動性減退。

①精神檢查中發現輕度阻滯;

②精神檢查發現明顯阻滯;

③精神檢查進行困難;

④完全不能回答問題(木僵)。

(9)激越

①檢查時有些心神不寧;

②明顯心神不寧或小動作多;

③不能靜坐檢查中曾起立;

④搓手、咬手指、扯頭髮、咬嘴唇。

(10)精神性焦慮

①問時訴述;

②自發地表達;

③表情和言語流露出明顯憂慮;

④明顯驚恐。

(11)軀體性焦慮:指焦慮的生理症狀,包括:口乾、腹脹、腹瀉、打嗝、腹絞痛、心悸、頭痛、過度換氣和嘆氣,以及尿頻和出汗。

①輕度;

②中度,有肯定的上述症狀;

③重度,上述症狀嚴重,影響生活或需要處理;

④嚴重影響生活和活動。

(12)胃腸道症狀

①食慾減退,但不需他人鼓勵便自行進食;

②進食需他人催促或請求和需要套用瀉藥或助消化藥。

(13)全身症狀

①四肢、背部或頸部沉重感,背痛、頭痛、肌肉疼痛,全身乏力或疲倦;

②症狀明顯。

(14)性症狀:指性慾減退,月經紊亂等。

①輕度;

②重度;

③不能肯定,或該項對被評者不適合(不計入總分)。

(15)疑病

①對身體過分關注;

②反覆考慮健康問題;

③有疑病妄想;

④伴有幻覺的疑病妄想。

(16)體重減輕

①按病史評定:A.患者訴述可能有體重減輕;B.肯定體重減輕。

②按體重記錄評定:A.1周內體重減輕超過0.5kg;B.1周內體重減輕超過1kg。

(17)自知力

①知道自己有病,表現為憂鬱;

②知道自己有病,但歸咎一伙食太差,環境問題,工作過忙,病毒感染或需要休息;

③完全否認有病。

2.套用舉例

見表1。

HAMD大部分項目採用0~4分的5級評分法。各級的標準為:(0)無;(1)輕度;(2)中度;(3)重度;(4)極重度。少數項目採用0~2分的3級評分法,其分級的標準為:(0)無;(1)輕~中度;(2)重度。

注意事項

1.評定的時間範圍為過去1周內。

2.由兩名醫師採用交談與觀察的方式進行檢查,檢查結束後,兩名評定者分別獨立評分。

3.如用以療效評估,應在開始治療前和在治療後各評定1次,以便對比療效。

4.HAMD中,第8、9及第11項依據對患者的觀察進行評定;其餘各項則根據患者自己的口頭敘述評分;其中第1項需兩者兼顧。此外,第7項尚需向患者家屬或病房工作人員收集資料;第16項最好根據體重記錄,也可依據患者主訴及其家屬或病房工作人員所提供的資料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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