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制定相關配套管理措施;
三、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制定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方案,編制基金的預算和決算方案;
五、監督參合農民縣內醫療費用的核銷工作,負責對參合農民縣外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核銷;
六、製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卡、證、表、冊;
七、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與者提供諮詢服務;
八、負責對縣、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管理;
九、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及時收集、整理、分析、評價、上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十、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查、確定,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和費用水平的審查和監管,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負責審核所有定點醫療機構上報的相關門診、住院報銷資料;
十二、完成縣衛生局及其它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級別
副科級
辦公地址
龍陽鎮派出所對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