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二)制定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規劃。
(三)負責各鎮、街道辦事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的指導、培訓和考核,制定相關工作人員職責。
(四)負責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料的審核歸檔及電子檔案的建立;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查及電子檔案的建立和報批。
(五)負責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收付及基金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報表統計、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漢台區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
(八)辦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退保業務,核算保費的支付標準,制定支付計畫。
(九)接受上級社會保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十一)承辦區人社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