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高大鵬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漢民同志,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藥械市場監管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稽查科、藥品市場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高清懷同志,負責市食安委辦日常工作,食品、藥品生產和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協調應急科、肉製品乳飲品及食品生產加工監管科、藥品生產監管科、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曉林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協助局黨組抓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新聞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扶貧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冉紅斌同志,負責食用農產品及食品經營監管工作。分管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市食品藥品信息投訴舉報中心。
副調研員何自安同志,協助李漢民同志分管辦公室。
副調研員陳卓同志,分管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負責局系統年度目標責任制的管理與考核工作。
內設機構
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品、保健用品生產經營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監督管理;承擔對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妝品的生產許可初審及經營環節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對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和風險監控工作。
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1、負責全市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稽查工作;
2、對餐飲行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以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受理民眾舉報;
4、對上級交辦案件進行查處;
5、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違法行為,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處理。
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承擔市本級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以下簡稱: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負責全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業務的行業指導、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承擔省市食品安全監督性抽樣和風險監測性抽樣的檢驗,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性和評價性抽樣的檢驗任務;承擔食品藥品的委託檢驗工作;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突發事件的檢驗檢測;食品藥品的相關標準、技術規範、檢驗檢測方法的執行和驗證工作;開展食品藥品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等有關科研等工作。承擔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測與評價工作。承擔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體系建設、重大或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調查、監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評價和預警防控工作;全市藥械不良反應監測宣傳、教育、培訓以及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統計、督查、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管理、幹部教育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基層能力建設、規劃項目實施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局系統專項基金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審計工作。
政策法規和教育培訓科
承擔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案件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擬定有關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問題產品召回;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幹部業務培訓、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科普宣傳;負責全市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全市藥品檢驗檢測、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和紀檢監察工作。
食品安全協調應急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負責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授權範圍內風險檢測工作,統計、分析相關信息,制定食品基本品種檢測計畫,評價食品安全質量狀況,提出質量安全預警建議;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規範、食品安全標準、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
監察室
1、監督局重要決定和重大事項的制訂、執行及局黨組和領導班子成員履職情況;
2、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檢查反腐倡廉工作落實;
3、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和法律教育;
4、對局機關、直屬單位及工作人員實施行政監察,糾正不正之風;
5、受理、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以下黨員、幹部違紀信訪、舉報、控告和紀律處分申訴;
肉製品及工業加工食品監管科
承擔肉製品生產、流通和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管。負責工業加工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及市場準入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監督、指導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依法實行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乳製品及乳品監管科
承擔乳製品、飲品生產和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及市場準入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負責乳製品及飲品、食品流通環節風險監控工作;監督指導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及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食品添加劑、調味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場準入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做好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食用農產品流通監管科
負責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定和實施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規範;開展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抽檢;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監督、指導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加強對食用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日常監管。
藥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藥材種植、中藥飲片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麻醉藥、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放射性藥品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生產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許可初審和監督工作;承擔藥品註冊和再註冊的初審上報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生產及醫療機構等質量管理規範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藥品市場監管科
負責對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市場準入的GSP認證工作;承擔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許可初審資料上報工作;承擔藥品流通領域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規範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類醫療器械註冊,Ⅱ、Ⅲ 類醫療器械監測及再評價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市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
一、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承擔市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知識和技能培訓;
三、負責食品藥品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傳遞反饋與服務;
四、負責統一受理全市有關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五、指導協調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上報、轉辦、交辦和轉送投訴舉報;
七、負責跟蹤、督促、協調投訴舉報辦理情況;
八、負責投訴舉報情況的匯總、處理、分析、通報和回訪;
九、指導協調區縣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工作;
十、負責全市各類媒體食品藥品廣告監測工作和違法廣告的處理、移交,指導協調各縣區食品藥品廣告監測工作。
十一、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