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地方志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地方志工作條例》、《陝西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和漢中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陝西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的通知,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規劃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地方志工作,制定地方志編纂業務規範。
3、組織市級地方志書的編修、初審、送審和出版發行。
4、負責對各縣區志書編修和各部門專業志書編修、續修的指導、督促、協調、檢查和組織評審、驗收工作。
5、承擔《漢中年鑑》的編輯出版和《中國年鑑》、《陝西年鑑》(漢中部分)的組稿、送審任務。
6、負責全市地方志工作業務的培訓。
7、蒐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獻,負責本市歷代舊志的整理、校注和出版。
8、組織開發利用地情資料,建立和完善地情資料庫,編輯、出版地情資料書籍,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9、開展地方史、志和漢文化研究,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對本市重大歷史問題進行結論性研究和定論。
10、承擔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