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標識介紹
“漁夫垂釣”logo由國內知名團隊設計而成,標識主要套用于海釣、河釣、湖釣和池塘釣,其設計整體以一種東方休閒的視感呈現,由魚竿魚線及水波、漢字和英文三部分組成。標識的標準色選為藍色,因為藍色代表了天空與海洋,給人一種清爽、安靜的感覺。
標識中的圖案只是簡單的幾筆勾畫,卻將垂釣中揮桿、收桿的動態栩栩如生的傳達出來。彎曲的線條既是水波也是魚線動態之感躍然而生。整個標識不僅直接表現垂釣主題,也在旋轉之間營造出垂釣中收穫時的動態喜悅。標識中“漁夫垂釣”四個字採用中國傳統毛筆書法書寫而成,充分體現了東方的雅致、內斂,同時,借字型的古韻特色傳達出了東方文化中對垂釣的雅逸心境。最底部英文的運用,使設計中增添了國際因子,從而利於對外進行傳播與交流。
漁夫垂釣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漁夫垂釣”標識的使用,保證我省休閒垂釣的品質和特色,提升我省休閒垂釣市場競爭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休閒垂釣釣場,是指通過市級以上評定的休閒垂釣釣場。包括休閒海釣釣場和淡水釣場。
第三條 省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資管中心”)負責“漁夫垂釣”標識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使用授權及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智慧財產權保護
第四條“漁夫垂釣”標識由省資管中心申請商標註冊,依法享有商標使用權。
第五條未經省資管中心授權,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漁夫垂釣”標識。
第三章標誌授權及使用
第六條被評定為省級休閒垂釣釣場的,由省資管中心授權使用“漁夫垂釣”標識,頒發授權書。
被評定為市級休閒垂釣釣場的,可向省資管中心申請使用“漁夫垂釣”標識授權,經省資管中心認定,達到省級休閒垂釣釣場評定標準的,可頒發授權書。
第七條“漁夫垂釣”標識授權書有效期為三年,三年之後需重新申請授權。
第八條“漁夫垂釣”標識授權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漁夫垂釣”標識可以在企業項目標誌牌、辦公用品、釣魚用品、工作服裝、釣魚船和交通工具上使用;
(二)可以使用“漁夫垂釣”標識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三)休閒垂釣產品商品包裝可以使用“漁夫垂釣”標識。
第九條“漁夫垂釣”標識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省資管中心監督檢查;
(二)保證休閒垂釣釣場的產品及服務品質和信譽;
(三)正確規範地使用“漁夫垂釣”標識。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被取消市級以上休閒垂釣釣場資格的,由省資管中心收回其“漁夫垂釣”標識使用授權並對外公告。
第十一條省資管中心對授權單位使用“漁夫垂釣”標識規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授權單位違反本辦法的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整改直至收回授權。
第十二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漁夫垂釣”標識進行社會監督。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