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在飽和含水地層,由於維護牆的止水效果不好或止水結構失效,致使大量地下水結構失穩,導致大量地下水夾帶沙粒湧入作業面,造成支護結構失穩稱為滲流破壞。
起因與預防
起因滲流破壞事故原因統計如下:1.圍護結構錯位變形,占40%;
2.圍護結構接縫隙夾泥,36%;
3.降水不到位,20%;
4.勘察不明,4%。預防
防治滲流變形的措施主要從兩個原則入手:
一、改變滲流的動力條件,使水力坡度減少到允許的程度,如延長滲流路徑、排水減壓等;
二、改變岩土性質,增加其抗滲能力,如灌漿帷幕、充填混凝土等。
對工程的影響
從勘察、設計和施工方面來看,施工因素是造成地下工程事故的主要造成基坑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據各種統計顯示,由於施工因素造成的事故占82%,故而施工行為的規範是保證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在地下工程中地下水是首先要考慮的因素,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地下水的影響,施工過程中保證降、排水設施正常運轉並能滿足施工要求是最重要的。而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國內建有軌道交通的城市不論其水文地質條件如何,其城市地下工程事故主要表現為滲流破壞、支承失穩和坑內滑坡,且三者占有所發生事故的88%,其中滲流破壞達到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