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縣科技局
(三)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增加科技投入和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措施。 (七)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九)組織協調全縣科普工作,制定相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及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科技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擬定相應的具體實施方案及制定全縣科技計畫指南、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並指導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及科學研究工作。
(三)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增加科技投入和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措施。
(四)組織運用先進技術和高新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和提升,指導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組織開展先進實用技術成果的超前試驗示範,推廣科技成果。
(五)參與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中青年技術和科學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
(七)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八)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鄉(鎮)黨政一把手進行科技目標責任考核。
(九)組織協調全縣科普工作,制定相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及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政府、科教領導小組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