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發展地方金融業的意見和部署,匯總掌握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協調擬訂本市金融業及金融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跟蹤落實。
(二)負責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負責與人民銀行和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的協調工作,聯繫中央金融機構及其駐溫州市的各類金融機構,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對各金融機構的管理和服務。
(三)組織推進溫州市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與發展工作,研究地方金融機構的改制與重組;組織並協調地方金融業的國際國內合作工作,促進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良性發展;負責對地方金融資產的處置和妥善處理,以利於地方金融資產的增值保值。
(四)拓寬融資渠道,引導企業用好債券、信託、資產證券化等融資工具;組織申報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計畫並監督管理企業發債資金使用情況;參與研究全市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協調相關的融資工作。
(五)研究建立溫州市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擬訂並組織落實防範和化解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本地區金融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配合人民銀行和中央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研究規範本地區民間融資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取締、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擔保公司、典當行業的風險控制和處置。
(六)指導、推動、協調全市企業的上市工作,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指導;配合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工作;配合浙江證監局做好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金融辦內設3個職能處室:
(一)綜合處。
負責協助市金融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簡報編輯;負責綜合調研計畫,組織重要調研任務的落實工作;負責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市金融辦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負責傳達全國和全省金融工作的有關精神。匯總掌握和綜合分析全市金融形勢及運行情況,協調擬訂本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和工作措施,並跟蹤落實情況;負責全市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的建立工作,負責與人民銀行和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的協調溝通以及駐溫州市的各類金融機構的聯繫。
(二)金融工作處。
負責協調、服務溫州市各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工作,協調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國際國內合作工作;配合市人行、溫州銀監分局、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駐浙機構對證券、期貨、保險、銀行等機構進行監管;指導、協調本市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擔保公司、典當行業的風險控制和處置;研究規範本地區民間融資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取締、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參與研究全市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協調相關的融資工作;多渠道推進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和利用其他符合規定的渠道進行融資;組織申報企業債券發行計畫並監督管理企業發債資金使用情況;組織申報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的設立工作,並對其運行進行指導。
(三)上市工作處。
指導、推動、協調全市企業的海內外上市工作,積極培育上市資源,制定和落實改制上市鼓勵政策,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指導;配合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工作。
按照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市政府與浙江證監局簽訂的《上市公司合作監管備忘錄》的要求,協調解決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採取措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配合浙江證監局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風險處置的應急機制,妥善處理上市公司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和其他風險隱患。
人員編制
市金融辦機關編制為10名(含上市辦劃入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層領導職數3名。
有關職責的分工
1.關於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安排企業(公司)債券發行計畫,企業發行債券的初審、轉報和參與監管工作;參與企業上市工作,做好企業上市項目初審工作。
市金融辦負責組織申報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計畫,監督管理企業發債資金使用情況。
2.關於全市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融資方案的提出。
市發改委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
市金融辦負責參與研究全市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協調相關的融資工作。
3.關於對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業的管理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指導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推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負責典當行業的管理。
市金融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業的風險控制和處置。
4.關於市金融辦的勞動人事、檔案、信訪、財務和後勤保障等日常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承擔市金融辦上述日常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張震宇
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中心主任(兼),男,漢族,1960年1月出生,浙江平陽人。浙江工業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77年7月-1980年12月在玉環縣青馬鄉任教、學習;1980年12月-1984年8月在玉環縣農業銀行工作,任信貸員、團委副書記、書記;1984年8月-2003年12月在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工作,歷任團總支副書記,書記,辦公室副主任、金融研究室副主任(主持)、調查統計處副處長(主持)、處長,人事教育處處長,機關黨委委員、副書記,分行黨組成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副行長。2003年12月-2004年2月,任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籌建組成員。2004年2月-2007年8月,任溫州銀監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機關黨總支書記、工會主席。2007年8月-2011年6月,任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2011年6月起任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主持市金融辦、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教育、黨風廉政建設。
葉新明
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男,漢族,1972年11月出生,浙江樂清人,中共黨員,浙江工業大學經貿管理學院畢業,大學學士。1996年8月—1997年11月中共樂清市象陽鎮黨委秘書(其間,1997年4月—1997年11月抽調至樂清市低壓電器打假治劣辦公室工作);1997年12月—2003年5月樂清市政府辦公室科員、副科長;2003年6月—2009年10月溫州市政府辦公室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9年10月至今溫州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主任主管財務、機關黨建、“五型”機關建設、安全保密等工作。分管市金融辦綜合處、市場處,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綜合統計處。聯繫市股權投資行業協會、市證券期貨業協會。
呂金記
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副主任,男,漢族,1975年8月出生,山東巨野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1996年9月—2000年7月,在陝西師範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經濟學專業學習,期間任陝西省學聯主席,陝西省青聯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副主席,校學生會主席。2000年8月—2001年2月,在溫州市委黨校科研處、理論研究室工作。2001年2月—2004年1月,在溫州市委黨校教務處工作。2004年1月—2004年12月,任溫州市委黨校教務處副處長(期間:2004年4月—5月在浙江大學中青年領導幹部公共管理MPA研修班學習)。2005年1月—2005年12月,任溫州市委黨校培訓處副處長(主持工作)。2005年12月—2008年8月,任溫州市委黨校培訓處處長(其間:2005年9月—2008年1月讀取江西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2008年9月—2010年2月,任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處長。2010年2月—2010年11月,任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市工作處處長。2010年11月—2012年1月,任樂清市柳市鎮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鎮長(掛職)。2012年1月至今,任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副主任,溫州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
協助主任主管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民間借貸風險處置等工作。分管市金融辦發展處,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監管服務一處。協管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余謙
溫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監管處處長,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浙江蒼南人,中共黨員,浙江工業大學計算機及套用專業畢業,工學學士,廈門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研究生班專業,江西財經大學法律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1991年8月—1997年2月在溫州市農業銀行信息處先後任職助理工程師、工程師(期間,兼任溫州市農業銀行機關團委組織委員、副書記);1997年2月—1999年2月溫州市農業銀行信息電腦部總經理助理;1999年2月—2000年2月溫州市農業銀行信息核算部總經理助理、AS/400網路中心主任。2000年2月—2006年3月溫州市農業銀行中山支行副行長。2006年3月—2006年6月溫州市農業銀行城東支行副行長。2006年6月—2008年9月溫州市農業銀行文成縣支行黨總支書記、行長;期間被選為文成縣七屆政協委員,任文成縣七屆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2008年9月—2009年10月溫州市政府金融辦金融工作處副處長(主持);2009年10月—2011年12月溫州市政府金融辦金融工作處處長;2011年12月至今溫州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監管處處長。
協助主任主管工會等工作。主持市金融辦監管處工作,分管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監管服務二處。協管人事教育等工作。聯繫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