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通知書
(準許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字第××號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於××××年××月××日向本院申請調查收集……(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名稱)。
經審查,你方的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本院予以準許。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①本通知書送達申請方。
②本通知書的內容,人民法院可以口頭告知當事人,並記入筆錄,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