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通知書
(準許延長舉證期限申請)
(××××)×××字第××號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於××××年××月××日以……(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確有困難為由,向本院申請延期舉證。
經審查,×××(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的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院予以準許。延長本案舉證期限至××?××年××月××日。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①本通知書適用於《證據規定》第三十六條的情形。
②延長舉證期限系延長雙方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而非僅針對一方當事人。本通知?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