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湯陰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生產、農業經濟、農業產業化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湯陰縣農業局現有內設機構9個,下屬事業單位12個,總編制184人,實有工作人員106人。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全縣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 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全縣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 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 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與縣財政部門協商並共同組織實施。 -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 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提出全縣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意見、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五)承擔提升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參與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
(六)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對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監督管理。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負責對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國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全縣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作。
(十)擬訂全縣農業科技、教育、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攻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化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研究制定全縣蔬菜、食用菌生產的發展規劃和目標,以及實現規劃和目標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負責各項工作的落實。組織協調“菜藍子工程”。加強與外界蔬菜批發市場聯繫,及時發布蔬菜供求信息。為民眾提供蔬菜、食用菌技術服務。指導農業特色鄉鎮創建工作。搞好蔬菜運銷“綠色通道”工作。 1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
(十三)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
(十四)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處。 -
(十五)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農業貿易談判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