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湟中縣經濟局(掛縣商務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牌子)是負責調節工業經濟運行、國內外貿易、招商弓f資、安全生產監督的湟中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經濟運行科、貿易科等4個科室,行政編制1 3名。二、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商貿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商貿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商貿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定工業、商貿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商貿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全縣工業產品結構進行分析、評估;研究制定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和措施,並實施監督和檢查。
(四)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訂工業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和改革;加強對鄉鎮企業的指導和服務;負責企業管理人員培訓。
(五)組織實施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技術改造的政策;歸口管理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計畫;推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協調監督和檢查工業污染治理、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縣的招商引資工作。
(七)承擔全縣流通體制的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商品市場的規劃、建設、培育、發展和完善,擬定規範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
(八)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弓I進技術和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科技興貿戰略;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
(十)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執行國家制定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十一)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整;指導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二)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協調處理安全事故。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全縣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職業衛生、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六)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故。
職能配置
(一)辦公室1、協助局領導處理好日常政務工作。
2、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起草黨政方面的各種檔案,審核好各種文稿,減少差錯事故。
4、做好局機關的機要工作,建立信訪、保密、提案辦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5、做好機關後勤工作,包括小汽車管理、接待、機關總務等內容,保證機關正常運轉。
6、做好機關財務工作,加強財務管理,機關費用開支做到合理,並每季度向局務會公布一次;嚴肅財經紀律,做到帳帳、帳實相符。
7、做好綜合檔案室各項工作。
8、做好文印室的管理工作,保證各種設備正常運轉,不耽誤工作。
9、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使局機關不發生失盜、火災等安全事故。
10、協助局黨委做好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黨支部的黨、工會、青年團、婦聯工作。
11、組織承辦好局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
12、做好各種材料的上報工作,完成上級部署的各種調研課題。
13、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1、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主管和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2、根據全縣工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定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3、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全縣工業產品結構進行分析評估,研究制定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和措施,並實施監督和檢查。
4、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訂工業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和改革;加強對鄉鎮企業的指導和服務;負責企業管理人員培訓。
5、組織實施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技術改造的政策;歸口管理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弓I進及消化吸收、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計畫;推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協調監督和檢查工業污染治理、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6、負責全縣的招商弓I資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貿易科
1、監測分析全縣商貿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商貿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商貿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
2、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定商貿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3、組織實施國家、商貿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承擔全縣流通體制的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商品市場的規劃、建設、培育、發展和完善,擬定規範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
5、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弓I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弓I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科技興貿戰略;指導全縣外貿投資工作。
7、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執行國家制定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8、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整;指導企業進步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科
1、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協調處理安全事故。
2、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3、負責監督全縣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職業衛生、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依法監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5、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十一五”經濟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和縣委十三屆四次全委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西部大開發及新一輪經濟成長機遇,以增強工業經濟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為目標,注重工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最佳化工業發展環境、實施弓I資弓I企戰略;推進技術進步,提升產業技術水平;發展循環經濟、努力實現工業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加快機制創新、重視人材資源、深化企業管理;壯大傳統產業,發展新型產業;加快園區建設、創建特色專業工業小區;培育龍頭企業,發展中小企業,全力培育機制靈活、技術先進、管理科學、效益良好的中小企業群體,努力走出一條富有時代特徵、產業特點、地方特色的新型工業化道路,推動區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