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機構簡介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陰發[2011]6號)和《關於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湘陰發[2011]7號)精神,設立湘陰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加掛湘陰縣著作權局的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能

將文物管理的相關職責劃轉至縣文物旅遊局。

(三)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將原縣文化體育局(新聞出版局)、縣廣播電視局所有行政職責整體劃入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2、增加協調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以及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職責。

3、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4、增加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和市場監管的職責。

5、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3、加強對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4、加強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監督實施文化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與組織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縣文化體制改革。

(三)擬訂全縣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事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四)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五)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

(六)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擬訂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事業的發展。

(八)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九)指導和管理青少年競技體育的發展,合理設定和布局全縣競技運動項目。

(十)發展體育產業,拓展體育市場,依法審查全縣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的審批、監管、指導、發行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審核。

(十二)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規劃管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依法管理全縣公開和內部出版發行的報刊及各類印刷企業圖書印刷的審批,加強圖書、音像、電子、計算機軟體出版物的著作權管理,依照有關條例處理調解著作權糾紛,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四)組織對傳媒的審讀、審聽、審看,確保傳媒把握輿論導向;負責全縣報紙、期刊、廣播電視機構和分支機構記者證的核發、管理工作;承辦和應訴廣播電影電視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科研、科技工作;組織擬定和實施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進步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文字材料;承擔宣傳、信訪、統計、保密、接待、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下達文化、文體事業經費;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等機關法律事務;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制訂局機關財務工作計畫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及時統計做好財務月、季、年報,搞好增收節支;指導、監督檢查機關下屬二級機構的財務工作。

(二)群文股

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民眾文化、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民眾文化、電影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文化、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廣場文化等民眾文化的健康發展;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民眾文化活動;綜合管理縣文化館、圖書館的業務建設;負責全縣文化館(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文藝社團資格的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三)群體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發展戰略及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事業的發展;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組織和開展業餘訓練工作,合理設定和布局全縣競技運動項目;指導和管理青少年競技體育的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負責全縣體育社團資格的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資格審查;依法管理體育產業,拓展體育市場,負責審查全縣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

(四)廣電股

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對廣播電視宣傳影視文藝的管理工作;制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和承辦全縣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並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報批;監管移動電視、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所屬廣電機構的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指導鄉鎮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組織承辦廣播影視節目的評獎活動。

(五)體彩管理股

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彩票發行、銷售計畫;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的審批、監管、指導、發行;負責體育彩票的銷售、網點布局工作;負責銷售網點站長變更,以及銷售網點的布機、移機;負責體育彩票社會代理及小賣場的設立和管理;負責對新增投注站的考察、審核、上報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的結算、獎勵、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各銷售網點資料的發放、即開型體育彩票的配送及兌獎;負責體育彩票資金安全管理;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任務和各項考核指標;負責體育彩票各項數據的統計和保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的宣傳發動、學習培訓工作;負責處理投注站發生的彩票糾紛和事故。

(六)政策法規股

依法管理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物市場;指導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物市場綜合執法及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全縣網路文化活動的日常管理和網際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初審、備案工作,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核發和吊銷國產電視劇製作、發放許可證;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組織對傳媒的審讀、審聽、審看,確保傳媒把握輿論導向;負責全縣報紙、期刊、廣播電視機構和分支機構記者證的核發、管理工作;承辦和應訴廣播電影電視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工作。負責各類印刷企業及圖書報刊印刷的審批、審讀;負責全縣軟體正版化工作;宣傳《著作權法》,依照有關條例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負責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從業人員的培訓及科研、科技工作。

(七)人事股

擬訂相關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擬訂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人才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領域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管理文體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承辦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在職教育及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八)財計股

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制訂局機關財務工作計畫和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工資發放,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基金的收繳工作;負責本局固定資產管理;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及其它;指導、監督局屬二級機構的財務工作;負責局屬二級機構的內部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湘陰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

其他事項

(一)負責對縣廣播電視台進行行業管理指導;負責對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立行政許可與行政執法的協調機制。

(二)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對著作權的管理,以縣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三)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二級事業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另行核定。

直屬單位

湘陰縣文化市場綜合稽查大隊: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依法管理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物市場;指導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物市場綜合執法及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市場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全縣網際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審批、備案工作,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各類印刷企業及圖書報刊印刷的審批、審讀;負責全縣軟體正版化工作;宣傳《著作權法》,依照有關條例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指導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從業人員的培訓及科研、科技工作。負責相應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2 、湘陰縣青少年業餘體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發展戰略及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事業的發展;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組織和開展業餘訓練工作,合理設定和布局全縣競技運動項目;指導和管理青少年競技體育的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負責全縣體育社團資格的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資格審查;依法管理體育產業,拓展體育市場,負責審查全縣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

3 、湘陰縣文化館: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民眾文化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民眾文化發展規劃;指導鄉鎮文化、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廣場文化等民眾文化的健康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民眾文化活動;綜合管理縣文化館的業務建設;負責全縣文化館(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性文化社團的資格審查、申報和業務管理工作。

4 、湘陰縣圖書館:負責全縣圖書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圖書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書籍的收藏與傳播;負責古籍及地方文獻的收購,圖書交換,心理輔導,個人藏書采編和輔導,遠程信息定製及視頻點播等等。負責為讀者提供閱覽、文獻外借、參考諮詢、文獻加工、資料代查代譯及讀書宣傳活動等服務。負責縣內其他圖書館的專業指導服務及圖書科技項目的研究工作。

5 、湘陰縣劇院:負責推廣地方戲曲。引入競爭機制,接演各類藝術表演,推介品牌文化,滿足觀眾需求。承接縣委、縣政府的指令性活動。

6 、湘陰縣電影公司: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擬訂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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