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裡區科技局

5、組織實施區各項科技計畫及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風險基金,統籌規劃科技事業發展的基本建設。 8、負責科技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協同科協等有關部門做好技術人才的管理和各種科技培訓、講座工作,提高全區幹部、民眾、青少年的科技意識水平。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各項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我區總體發展目標和規劃,制定全區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及相應的實施意見,並參與重大科技規劃、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2、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單位各部門執行科技政策、法規和科技發展計畫。
3、組織各種類型的科技園區、科技孵化基地,尋找經濟成長點,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提升企業科技含量和經濟規模。
4、積極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加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港、澳、台和國外的對口聯繫,引進、推廣先進技術,促進“產、學、研”密切結合併產生效益。
5、組織實施區各項科技計畫及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風險基金,統籌規劃科技事業發展的基本建設。
6、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的申報登記管理工作。
7、大力發展和扶持高新技術企業;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型企業、內聯科研、科技開發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培育、建立和管理技術市場和信息市場,組織技術交易活動。
8、負責科技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協同科協等有關部門做好技術人才的管理和各種科技培訓、講座工作,提高全區幹部、民眾、青少年的科技意識水平。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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