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阜南官錢局

朱昌琳為陳寶箴的三顧茅廬之心所打動,最後,答應替陳寶箴維新變法中的湖南理財。 當時新式銀行在湖南還沒有出現,但是阜南官錢局卻從錢莊伸出半隻腿,正往新式銀行的方向走去。 民國元年,湖南官錢局正式改名湖南銀行,為湖南有銀行之始。

成立背景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正月,湖南巡撫陳寶箴來到朱昌琳的家中。
陳寶箴詳細地講述了他在長沙城內看到的錢法弊壞的情形,以及自己在湖北鑄銀元來湖南,想要緩解湖南貨幣流通不足的現狀,就在長沙各錢莊剛剛領走銀圓一萬兩的第二天,他暗中派人持銀及錢,向各處錢莊換兌鄂鑄銀圓,但走了十多家錢莊,各店均稱沒有銀圓。並揚言,“銀圓在長沙不能流通,下次絕對不能用銀圓到店中來試著兌錢。”他說,就因為錢莊把持了貨幣的兌換,使普通百姓愈來愈貧困。
陳寶箴認為應恢復湖南官錢局,開爐鼓鑄銅圓,當有大量銅圓流通市場時,就可彌補小額貨幣流通的嚴重不足。陳寶箴明確表示,想要朱昌琳和他的兒子朱恩紱,分別在官錢局中擔任職務。
朱昌琳為陳寶箴的三顧茅廬之心所打動,最後,答應替陳寶箴維新變法中的湖南理財。
朱昌琳父子在長沙紅牌樓(今黃興南路步行商業街坡子街口附近)開辦阜南官錢局。
阜南官錢總局經收各局卡應交的厘金錢文,並發官店存儲備用;懸牌公示每日銀錢的行情;官紳立摺往來,一概謝絕;絕不挪借;銀圓禁止開鑿、傾銷,如有毀壞銀錢,照例懲辦;店中按月結賬,具報政府部門;每季度憑公算賬一次,作為盤存核算;凡銀錢出入以及簿書檔案,必須共聞共見,不得專擅;凡銀錢票據,每晚務須歸入銀房,交專人管理等等。同時阜南官錢局還從日本運來票紙,製作阜南錢票。
當時新式銀行在湖南還沒有出現,但是阜南官錢局卻從錢莊伸出半隻腿,正往新式銀行的方向走去。
清光緒二十五年,全國維新變法已經失敗。五月二十八日,俞廉三向上級呈有《請停辦阜南官錢局號片》一折,稱朱昌琳籌銀四萬兩作為官本,騰挪周轉,藉以流通銀圓、行使官票、冀行維持錢法,利益商民。但朱昌琳以年力衰邁,呈請辭職,請準予其辭職,並稱阜南官錢局的開辦作用並不大。
於是,維新變法中想把湖南金融從近代錢莊轉向現代銀行的現代化嘗試,因維新新政失敗,失去支持而告失敗。
但過了三年,全國各地官錢局大為興旺,批評過官錢局的俞廉三自己也玩不下去,最後還是不得不又恢復設立湖南官錢局,事實證明這種半新半舊的官錢局,於湖南省財政幫助不小。 民國元年,湖南官錢局正式改名湖南銀行,為湖南有銀行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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