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1日。1995年5月,郴州撤地建市,郴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現在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郴州市北湖區五嶺大道31號,全院有人員16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 97.5%,其中博士1人,碩士44人,占總人數的 27.7 %。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1日。1995年5月,郴州撤地建市,郴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現在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3月28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所有機構辦公地點由蘇石路8號遷至五嶺大道31號。全院有人員16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 97.5%,其中博士1人,碩士44人,占總人數的 27.7 %。

法院建設

湖南郴州,古稱林邑,意為“林中之城”。作為一座有著2200多年歷史的文化名城,它被譽為神農文化源頭、湖湘文化重鎮、紅色文化聖地、福壽文化中心,中國革命史上著名的《三大紀律六項注意》(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前身)就誕生於此。

近年來,湖南省郴州市兩級法院立足深厚的本土文化,秉承“開放包容、求實創新”的城市精神,充分挖掘中華傳統文化精髓,探究“和”文化的司法內涵,大力倡導“學風和煦、制度和順、行為和善、品行和正、環境和美”的“五和”文化,催放出法院文化建設的朵朵奇葩。2012年,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評為“全省文明標兵單位”,轄區北湖區人民法院和桂東縣人民法院被評為“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

所獲榮譽

近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評為全省文明標兵單位、全省優秀法院、全國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先後湧現出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等全國法院先進集體,許素萍、廖志剛等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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