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湖南省太極拳運動協會成立於2007年11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省級單項體育協會,為湖南省體育總會的團體成員。協會秘書處為常設機構,由辦公室、競賽活動部、教學培訓部、宣傳網路部、醫療科研部、學校推广部等部門組成;協會下設三個分支機構:吳式分會、楊式分會、陳式分會。
本協會是湖南省唯一合法的民間太極拳組織。我們將充分發揮協會作為社團組織的功能,把全省太極拳運動愛好者和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及有關人士緊密地團結起來,圍繞業務工作範圍,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為發展湖南太極拳運動事業,建設體育強省獻計出力,作出重大貢獻。
本協會以發展太極拳運動,提高全民身體素質為根本宗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團結全省太極拳工作者和愛好者,繼承和弘揚中華悠久文化,倡導和普及民眾性太極拳活動,為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體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本協會接受、湖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
業務範圍
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太極拳運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開展太極拳運動調查研究,促進學術交流,提出關於太極拳運動發展的意見與建議;
(三)舉辦有關太極拳活動,開展國內外太極拳運動交流,加強同國內外武術組織的友好往來;
(四)開展太極拳培訓活動,培養骨幹,為提高我省太極拳運動水平服務;
(五)編輯、出版與太極拳相關的書刊、音像製品;
(六)依法保護協會的名稱、旗幟、會徽和標誌物等的產權,並加以合理使用;
(七)傳播太極文化,發展與太極拳運動有關的體育產業,促進太極拳運動產業化。
目標
在新的歷史時期,我省太極拳運動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專業隊伍的缺乏、裁判隊伍力量薄弱、太極拳產業的單調是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讓全社會都參與到太極健身中來是湖南省太極拳運動協會的最終目標。面對機遇與挑戰,我們必須加快太極拳推廣進程,為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協會章程
湖南省太極拳運動協會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湖南省太極拳運動協會。英文譯名為: Hunan Association of Taijiquan ,縮寫為:HNTJQ。
第二條 湖南省太極拳運動協會是由從事太極拳運動和研究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湖南省體育總會的團體成員。
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以發展太極拳運動,提高全民身體素質為根本宗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團結全省太極拳工作者和愛好者,繼承和弘揚中華悠久文化,倡導和普及民眾性太極拳活動,為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體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湖南省體育局、湖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地址設在:湖南省長沙市體育館路86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太極拳運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開展太極拳運動調查研究,促進學術交流,提出關於太極拳運動發展的意見與建議;
(三)舉辦有關太極拳活動,開展國內外太極拳運動交流,加強同國內外武術組織的友好往來;
(四)開展太極拳培訓活動,培養骨幹,為提高我省太極拳運動水平服務;
(五)編輯、出版與太極拳相關的書刊、音像製品;
(六)依法保護協會的名稱、旗幟、會徽和標誌物等的產權,並加以合理使用;
(七)傳播太極文化,發展與太極拳運動有關的體育產業,促進太極拳運動產業化。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由單位會員與個人會員組成。
單位會員實行單位代表制,由單位推薦或選舉產生。任職期間如發生工作或職務變動而失去代表性的,由其原單位另行推選接替人員。
個人會員可吸收全省太極拳界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專家學者、運動員、教練員及其他關心支持太極拳運動有特殊貢獻的人士參加,不實行替換原則。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條件:凡承認並擁護本協會章程的從事太極拳運動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及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熱愛太極拳事業並在太極拳或武術領域有一定影響的人士,經申請並經本協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均可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協會常委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常委會或常委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按規定的資格,參加本協會組織舉辦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各項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積極宣傳和開展太極拳活動;
(三)按時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會員,經協會常委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未按期向本協會繳納應繳的費用;
(二)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三)給本協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員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本協會會員選派的代表組成,每五年召開一次。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聽取和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協會工作任務和工作方針;
(五)審批會員入會;
(六)決定本協會重大變更和終止;
(七)討論、通過有關提案、決議;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委員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領導與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每屆更新不少於1/3。
第十八條 委員會的職權:
(一)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主席、副主席及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議並通過本協會的事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畫、涉外活動、重要活動和日常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問題。
第十九條 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在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八、九項的職權,對委員會負責(常務委員人數不超過委員會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委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委、委員,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設立名譽主席、技術顧問、榮譽委員等名譽職務,由會員代表大會聘任。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法定代表人、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副主席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武術屆有傑出成就、對本協會工作有重要貢獻、關心支持協會工作而不再擔任本協會的委員或常務委員者及有關領導幹部,經本協會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同意,分別予以表彰或聘任為榮譽委員、顧問,不受年齡和任職時間的限定。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
,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為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
(二)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秘書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出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名單,交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財務交接和財務審計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委員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 2007 年11月14日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委員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