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始建於1986年,是我校成立最早的學生社團之一。其前身是湖南大學衡陽分校星火書畫協會和湖南建材高等專科學校新星書畫協會,2006年兩協會合併成立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

書協現狀

協會簡介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是由原湖南建材高等專科學校新星書畫協會(始建於1986年)和原湖南大學衡陽分校星火書畫協會(始建於1997年)於2006年12月合併組建而成,期間,湖大衡陽分校安全與環境工程系楚斯書畫協會亦併入。2011年11月,在湖南工學院南校區成立分會。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內重基礎,外擴影響”,自成立之日起,一直以“弘揚中華書畫藝術,豐富大學校園生活”為宗旨,以“讓會員滿意”為原則,把實現書畫協會“走出去,建一流學生社團”作為為奮鬥目標,依靠自身久遠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蘊,逐步形成以常規活動為基礎,品牌活動為載體,在書畫講座、培訓、展覽以及對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校團委、學社聯的領導和管理下,經過歷屆書協會員的不斷努力,書畫協會已成為湖南工學院校園文化建設的一大品牌和眾多學生社團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席賢璨老師題寫的會名 席賢璨老師題寫的會名

協會宗旨:弘揚中華書畫藝術,豐富大學校園生活

協會理念:丹青養性,水墨怡情

協會口號:以書抒素情,以畫會摯友

協會目標:“走出去”,建一流學生社團

部門設定

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部門:秘書處、活動部、學術部、宣傳部、財務部、外聯部

協會活動

書畫培訓(書法、美術、pop)、書畫交流筆會、書畫比賽、書畫展覽、書法、美術講座、書畫名家進校園活動、書畫作品義賣(送)會、高校間藝術交流、出版和編輯校園藝術期刊等。

書畫協會活動 書畫協會活動

協會工作

組織校內展覽,推動書畫藝術的發展

加強理論研究,提高藝術修養開展書畫教學,培養後備人才

加強對外聯誼,促進藝術交流

加強內部交流,拓寬視野

名家進校園 名家進校園

吸收新生力量,壯大會員隊伍

協會歷屆負責人

註:此表為合併後的書畫協會負責人名單,湖南高等建專和湖大衡陽分校時期的負責人名單未錄入,各部門部長名單也未錄入。此外,南校區分會會長為書畫協會副會長。由於年代久遠,相關資料遺失,紕漏之處,還望見諒。

屆數 姓名 性別 職務 系別
06屆 彭 曙 會 長 建工院
06屆 陳代修 副會長 機械院
06屆 謝志輝 副會長 機械院
06屆 周 瑋 副會長 不 詳
06屆 劉 瑋 秘書長 安工院
07屆 陳代修 會 長 機械院
07屆 謝志輝 副會長 機械院
07屆 樊 勝 秘書長 建工院
08屆 樊 勝 會 長 建工院
08屆 劉 傑 副會長 機械院
機械院
08屆 劉春輝 副會長 建工院
08屆 胡新輝 秘書長 建工院
09屆 陳曉佳 會 長 機械院
09屆 曹炎軍 副會長 機械院
09屆 廖 興 副會長 機械院
09屆 朱 團 秘書長 電信院
10屆 趙興鋒 會 長 電信院
10屆 王軍林 副會長 建工院
10屆 劉志鵬 副會長 機械院
10屆 黃費亮 副會長 計信院
10屆 李 臘 秘書長 機械院
11屆 李志強 會 長 電信院
11屆 何國前 副會長 電信院
11屆 趙勇連 副會長 安工院
11屆 劉洋洋 秘書長 安工院
11屆 羅 理 副會長(南) 機械院
12屆 唐文松 會 長 建工院
12屆 龍 隆 副會長 安工院
12屆 彭 偉 副會長 安工院
12屆 唐宋林 副會長 安工院
12屆 胡婉玲 秘書長 建工院
12屆 彭莉莎 副會長(南) 經管院
13屆 李 寧 會 長 機械院
13屆 楊雪飛 副會長 機械院
13屆 袁碩炎 副會長 安工院
12屆 謝漢良 副會長 電信院
13屆 郭 琦 秘書長 外語院
13屆任繼熙副會長(南)經管院
14屆 劉藝 會長 材化院
14屆 吳衡 副會 機械院
14屆 劉艷國 副會長 計信院
14屆 楊煙柔 秘書長 外語院
15屆 劉明遠 會長 計信院
15屆 胡杰 副會長 建工院
15屆 符梁 副會長 材化院
15屆 董雪 副會長 建工院
16屆 陳帆 會長 安工院
16屆 鄒京偉 副會長 建工院
16屆 何美 副會長 電信院
16屆 曾永 秘書長 經管院
17屆 胡思思 會 長 經管院
17屆 唐坤 副會長 電信院
17屆 黃孫升 副會長 計信院
17屆 楊斌 副會長 電信院
17屆 謝金婷 秘書長 外語院
17屆李賽副秘書長經管院

待續...........

制度和章程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由對書畫藝術有興趣的在校學生組成的全校性學生民眾組織,根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建設的要求,為把建設成為一所具有的發展目標要求,在校團委的領導下,我書畫協會堅持"有專業特色"的青年特點,為活躍我校的第二課堂、開拓我校園文化生活新局面,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重要作用,適應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社會進步,培養符合四有合格人才的需要。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弘揚書畫藝術,聯繫和團結對書畫藝術有興趣的同學,提高廣大同學的藝術、道德、文化修養,活躍校園文化。
第四條 本協會由院團委直接領導,獨立完成工作,受學校各部門及全體師生員工的監督。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湖南工學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POP講座;
(二)書法講座;
(三)美術講座;
(四)視頻講學;
(五)筆會;
(六)書畫展;
(七)書畫競賽;
(八)高校書畫現場交流;

(九)組織書畫愛好者參觀藝術展覽;

(十)各高校書法筆會交流;

(十一)出版書畫藝術刊物。

第三章 會 員

本協會在校團委審批後,保證會員素質的前提下招收新會員。凡具有湖南工學院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本協會,經協會理事會講座和校團委審批後,頒發會員證。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接受本協會的領導,交納20元會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交納20元會費;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有批評和監督本協會各部門工作的權利;

(七)有詢問和監督本協會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章程各項規定,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自覺維護協會的聲譽和形象,在廣大同學中擴大協會的影響;
(三) 接受本協會的領導,按規定交納20元會費,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認真學習協會指導老師和學長傳授的知識;

(五) 邀請校外團體來本校參加活動,須經理事會討論及校團委批准;

(六)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每屆一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社團部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副秘書長、各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 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
(八)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學習成績良好,全面發展,有一定的書畫專長,在民眾中有一定威言和影響力;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六) 思想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校紀。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一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社團部審查並經院團委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負責本協會的主要組織管理工作,處理本協會主要內部事務。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負責新會員的報告、註冊,會員證的發放及補辦工作,檔案管理;

(三) 負責本會的財務經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會作工作報告。

(四)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正當的社會資助;

(三) 院團委拔款。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按照社團部的要求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配備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社團部財務組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組的監督。

第三十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會長之前必須接受社團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二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社團部審查同意,並報社團部辦公組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院團委審查同意。

第八章 活動

第三十六條 協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提高,自我超越"為原則,開展與本協會密切相關、有利於培養學生個性與特長,有利於提高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有利於活躍校園文化氛圍,有利於德風---學風---藝風一體化建設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協會組織各項全校性及涉校外活動,須向校團委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遞交詳細活動項目方案及經費預算,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協會出版內部刊物須經絞團委社團部及黨委宣傳部備案批准。
第三十八條 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舉辦各種書畫藝術講座

(二)組織書畫愛好者參觀藝術展覽,開闊視野。
(三)舉辦各種書畫展覽和比賽。
(四)組織書畫愛好者參加校內外書畫展覽及比賽。
(五)加強與校外書畫協會的聯繫和交流。
(六)出版書畫藝術刊物。

第三十九條 財務、經費

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會員交納的會員費,院團委拔款及正當的社會資助。
協會經費由秘書長負責管理,會員費、院團委拔款、其它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支出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以便團委隨時監督檢查。協會必須向全體會員定期公布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二00六年十月八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制定並負責修改,解釋權歸屬本協會理事會。本章程經報校團委審批後公布,並自審批即日起生效。

書畫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為了健全我協會管理體制,完善內部建設,合日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確保協會健康地發展,特制定此制度:
1. 會員應按時交納會費,以作協會活動之用。
2. 會員應按時出席協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凡有事要向理事會正式請假,無故缺席達三次者作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3. 會員應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協會規定參加的大型活動,會員都要出席,無故缺席達三次者作自動退出協會處理,一個學期參加活動少於三次者也作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4. 每次協會舉辦書畫展,會員都應按要求交作品,長期不交作品者作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5. 會員借閱協會圖書時,要自覺愛護圖資料,並及時歸還,若發現對圖書有故意損壞的,將在會員大會上公開批評。
6. 協會將詳細記錄會員參加活動的情況,並客觀地評價會員表現,會員有資格參加"社團積極分子"的評選活動。
此制度經理事會討論制定,此制度自公布日起施行。

湖南工學院書畫協會

2006年9月20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