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鹹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鹹發﹝2009﹞13 號)精神,設立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主要職責
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制定開發區建設和經濟發展的規劃以及各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黨員幹部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任免、獎懲、培養、教育和選拔管理工作。
(三)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研究和處理管理區域內重大突發性事件,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四)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制定開發區招商引資政策,編制招商規劃,發布對外招商項目;組織對外招商活動,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處理和協助處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
(五)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許可權規定審批區內投資項目,核發相關證件;審核或申報區內創匯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企業,協助區內企業辦理各項行政審批事項。
(六)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市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的總體規劃依法進行區內規劃管理,負責按開發區建設總體規劃編制,實施詳細規劃。
(七)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和其他建設項目的規劃、建設、監督和管理。
(八)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和委託許可權,負責區內土地的規劃、徵用、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區內房地產開發、房屋產權、產籍管理。
(九)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法管理開發區的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環境保護、礦產資源、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等工作。
(十)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領導或協調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派出機構、分支機構和工作專班的工作。
(十一)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有的自主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一)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黨政綜合辦公室(副縣級)。
負責開發區各類檔案文字材料、公文處理、調研、新聞宣傳、信息、來信來訪、資料彙編、材料彙編等;負責管委會的各種會議的籌辦工作,對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文書、檔案、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送、分轉、督辦、核稿、繕印工作;負責印章、介紹信的妥善保管與使用;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圍繞開發區中心工作,了解掌握黨的方針政策、市委、市政府的決議指示以及管委會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情況,並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向管委會領導反饋情況,定期向管委會領導提出工作建議,協調本單位各辦局之間的工作,傳達、督辦領導批示及交辦的事項;負責信息和統一對外宣傳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報送、發布、反饋工作)。編制各類宣傳品,建立並鞏固新聞媒介網路;負責組織、人事等黨務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負責工委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的組織和準備工作;負責綜合接待和接待協調工作,負責重大接待活動的安排,主要領導來開發區、日常來賓接待活動安排,協助各部門處理涉外事務及來賓接待工作。負責對外協調、聯絡,接待人民來信、來訪;負責機關事務管理、機關財務管理、機關後勤服務、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協助榮盛農業開發公司的融資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檢查督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
(二)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副縣級)。
負責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計畫;負責全區經濟運行調度、分析;負責全區經濟指標統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園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利用外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契約、章程審批工作;負責園區項目國家、省、市各類計畫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高新技術服務;負責協調園區企業貸款融資服務工作;負責協助榮盛農業開發公司的融資工作;負責配合園區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用工服務和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聯繫海關、商檢工作;負責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協助抓好園區企業工會工作;負責協助抓好園區企業人民來信、來訪、綜合治理工作。
(三)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局(副縣級)。
貫徹執行和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政策,蒐集招商引資政策信息,掌握國內外投資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編制和執行招商引資的長遠規劃和具體計畫;負責招商引資,做好項目投資諮詢、考察接待、項目洽談及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收集投資信息 , 建立招商網路 , 組織開展招商活動,開展招商宣傳工作;負責項目的收集、整理和推介,建立和管理項目庫;負責對入園招商項目進行前期評估和聯繫、項目洽談、項目審批、項目選址及契約簽訂,督促檢查企業履約;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和資金的統計和報送工作;負責增資項目的審批和增資契約簽訂工作;負責協助辦理項目手續全程服務工作。
(四)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建設管理局(副縣級)。
負責開發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負責與市直職能部門、鹹安區以及鄉鎮村組的協調工作;負責維護區內社會秩序,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助抓好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協助榮盛農業開發公司的融資工作;負責區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徵用報批、房屋評估拆遷、地面附著物清點清除等工作;負責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建設工作,協助引進建設項目的報建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區內建設工程管理;區內市政、園林、環衛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工業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區內房屋產權管理、產籍管理;負責查處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行為;負責園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
(五)湖北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金管理局(副縣級)。
負責工程建設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工作;負責開發區的財政預算、決算編制工作;負責開發區各項稅收管理、撥付工作;負責土地出讓金返還審批工作;負責協助榮盛農業開發公司的融資工作;負責協助園區農民養老保險工作;負責開發區內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兌現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各類收費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