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湖北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湖北實施,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最佳化法治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湖北省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省委法治湖北建設領導小組與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協調聯動、有效銜接,完善工作機制和推進體系,形成了行政首長牽頭,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政府法制機構綜合協調,政府各部門共同參與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格局。按照整體推進方案化、目標任務項目化、實施主體責任化、成效考核指標化、落實時間節點化的要求,印發了《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組織全省各級政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
(二)加強基層建設。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入基層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調研,針對基層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及時加強業務指導,加大工作推進和難點突破力度,確保工作落地落實。省委黨校將法治建設專題培訓和法治知識培訓作為核心課程,納入經常性教學培訓體系。進一步推廣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和26個縣(市、區)、7個省直部門法治政府建設試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引導基層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加強法治考核。從2015年起,湖北省將法治建設績效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體系。由省領導帶隊對省直各部門和17個市(州)開展全體系、全領域、全方位的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工作,並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法治建設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在考核對象上,重點考核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在考核內容上,注重對重點工作和薄弱環節考核,增強考核實效性;在考核形式上,注重將平時監督檢查與年終集中考核相結合,增強考核科學性;在考核結果運用上,將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管理考核體系,不斷增加分值和權重。通過一系列考核措施,形成工作倒逼機制,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取得實效。
二、提高立法質量,為全省改革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一)突出重點領域立法。圍繞全省改革發展和民生保障需要,明確立法重點,整合立法資源,科學精準立法,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以加強制度性供給為重點,全面服務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更大力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全年共向省人大常委會報送地方性法規草案9件,出台省政府規章7件,及時審修《湖北省農村扶貧條例》《湖北省專利條例》,制定出台《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湖北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等。
(二)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始終堅持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立法項目、法規規章草案及時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和《湖北日報》等渠道,向社會廣泛徵集意見,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項目,充分傾聽各方意見,如召開《湖北省居住證服務和管理辦法》立法聽證會,直接聽取來自社會各界的15名聽證陳述人發表意見,並在立法中予以採納。加強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切實防範制度風險。對設區的市州政府開展地方立法工作加強業務指導,提供智力支持,防範法律風險。
(三)提高行政決策水平。省人民政府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及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認真執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試行)》,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廉潔性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式。各級政府及時完善政府工作規則,規範行政決策程式,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責任倒查、責任追究等制度,確保決策許可權合法、程式合法、內容合法。全省縣級以上政府普遍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機構和部門法制機構為主體、吸收法學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紮實推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省政府各部門全覆蓋,並向基層延伸,不斷增強工作實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調整省級行政審批事項194項,現保留省級行政審批事項267項,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類別。將涉及湖北省的56項報建審批事項減少為39項,率先對接國家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實現四級縱向貫通。大力推進並聯審批,加強線上監測,實現“一口受理、同步辦理、限時辦結、互抄互告、信息公開”的運行模式。深入推進集中審批,所有市、縣建立了政務服務中心,武漢、襄陽、荊門等地成立行政審批局,積極探索“一枚印章管審批,一個視窗辦完事”的新機制。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全省共清理取消各類職業資格734項,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二)大力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編制並公開省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確定市(州)級政府部門通用權力事項3737項,縣(市、區)級通用權力事項4115項,市縣兩級全面完成權責清單編制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精神,對各類市場主體基於自願的投資經營行為,凡涉及市場準入的領域和環節,建立和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並逐年減少負面清單內容。認真貫徹《湖北省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辦法》,先後動態調整省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280餘項。
(三)減少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先後編制了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以及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全省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由136項減至64項,減少53%。保留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48項,取消或暫停1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政府性基金。降低了公安、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和外事等7個部門16項涉企行政事業型收費標準,平均降幅近30%,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10億元。全面停止向社會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免徵33項小微企業收費。規範中介服務行為,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治理,放開32項中介服務價格,取消了征地服務費等6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收費項目。通過減少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有效降低了企業成本,有力支持了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
(四)創新市場監管和加強民生保障工作。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確定省級41個部門隨機抽查事項254項,各級監管職能部門“一單兩庫一表一細則”基本建立。初步建立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制度,實現市場主體監管信息部門間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強化企業信息約束。加大惠民生力度,財政用於民生的比例超過75%。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造義務教育薄弱學校1157所。實施棚戶區改造39.6萬套,農村危房改造10萬戶。加強基層文化供給,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蓬勃開展。安全生產總體穩定,事故總量下降。食品藥品安全民眾滿意率上升。穩妥處置涉穩事件,大力化解信訪積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3萬件。
四、注重改革創新,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換證考試工作。啟動新一輪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和換證工作,率先採用“網際網路+”模式,組織開展了“湖北史上最嚴”的執法資格換證考試工作。全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實際參考人數157652人,考試合格人數151645人,全省考試合格率96.19%。在全國率先採用了網上申報、網上審查、網上考試、網上查詢、網上辦證、數據分析的網際網路大數據模式,開創了“率先網考、全員會考、從嚴參考”的先河。
(二)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全面啟動湖北省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對各地各部門規範性檔案清理整改情況進行督辦。按照《湖北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嚴格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全年共收到市(州)政府報備規範性檔案187件、省直各部門報備規範性檔案130件,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請的規範性檔案異議審查10件,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深入推進行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執法為民宗旨教育,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嚴格規範執法程式,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努力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社會滿意度。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平台和政府法制監督平台向基層延伸,逐步實現行政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覆蓋面擴大到63個市(州)和縣(市、區)。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全面推動“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設。
五、強化行政監督,努力打造最優法治環境
(一)全面提升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水平。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2016年,全省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共審理行政複議案件5036件,審結4500件,其中撤銷、確認違法、變更以及和解等1730件,綜合糾錯率38.4%。省本級全年收到行政複議申請280件,受理170件,已辦結165件;辦理國務院裁決案件14件。主動適應《行政訴訟法》修訂後的新情況、新挑戰,全省共辦理行政應訴案件5530件,審結4256件,其中省本級辦理216件,審結110件。
(二)嚴格監察問責。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要求,全面壓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務實推進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馳而不息整治“四風”。2016年查處廳局級幹部案件115件,查處縣處級幹部案件1021件。開展違規公款購買年貨節禮等10個專項檢查,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045個,處理4240人。省委11個巡視組完成兩輪對85個省直單位的巡視。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完成線索核查312.6萬條,查實問題43.2萬條,整改問題24.3萬個,涉及違規資金6.02億元,21930名黨員幹部主動退交9807萬元。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共立案調查5204人,其中已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40人,移送司法機關41人。
(三)強化審計監督。推進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監督全覆蓋。加大對省級部門預算執行、“三公”經費、財政專項資金統籌、精準扶貧資金、政府投資項目、政府債務等項目的依法審計力度,有效防範財政風險。全省審計機關共對16360個單位進行了審計,查出各類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金額401.81億元,處理上交財政和減少財政撥款142.31億元,追回被擠占挪用資金77.36億元,審計核減和節約投資90.75億元;向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移送經濟案件線索905件,涉及1443人,涉及金額88.91億元。
一年來,湖北省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從總體上看,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力度存在不平衡問題,部分領導幹部、基層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和人民民眾滿意度有待進一步提高,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三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基層基礎工作仍然比較薄弱等。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將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依法履職盡責,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