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

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

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成立於2010年6月18日,是經湖北省民政廳批准登記的法人社會團體,是由湖北工程學院(含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及其前身學習或工作過的教師、職工、畢業學生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校友會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聯繫、團結和服務國內外校友,增進友誼,加強合作,促進交流,共謀發展,同創輝煌,為母校的發展和祖國的富強作出貢獻。

據2018年8月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官網顯示,校友會已成立了26個地方校友會,5個教學學院校友會;擁有校友媒體“一刊一網”,《湖北工程學院校友通訊》和湖北工程學院校友網。

歷史沿革

2000年6月10日,孝感學院漢川校友會成立。

校友會換屆大會 校友會換屆大會

2010年1月,孝感學院校友會籌備委員會經湖北省教育廳、民政廳的批覆正式成立。3月,孝感學院成立了孝感市直、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安陸市、雲夢縣、大悟縣、 孝昌縣、廣水市、武漢市黃陂區、武漢市青山區、十一個校友工作聯絡小組。4月,孝昌校友會、武漢市青山區校友會成立。5月,大悟校友會、應城校友會、雲夢校友會成立;孝感學院校友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6月,廣水校友會、安陸校友會成立。12月,深圳校友會、上海校友會成立。

2011年,廣州校友會、溫州校友會、北京校友會、山西渾源校友會、寧波校友會成立;杭州校友會籌備小組成立;大同校友會籌備工作啟動。

2012年2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孝感學院更名為湖北工程學院。經學校校友金會申請、業務主管單位湖北省教育廳審批、登記單位湖北省民政廳審核,孝感學院校友會更名為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孝感學院校友會章程》變更為《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章程》。同年,十堰校友會、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校友會成立。

2013年,永州校友會、鄂州校友會、黃陂校友會、經濟與管理學院校友會、政治與法律學院校友會成立。同年10月,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第一屆理事會成立。

2014年,宜昌校友會成立。

2017年10月,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第二屆理事會成立。

2018年8月,貴州校友會成立。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最高權利機構

校友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決定校友會的工作方針、計畫和重大工作事項;(五)決定終止事宜;(六)決定其它重大事宜;(七)制定成修改校友會會費標準。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為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校友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在傑出的校友代表中產生,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通過。

理事會的職權是:(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提出下屆理事會候選人;(六)決定副秘書長、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八)領導校友會各辦事機構開展工作;(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校友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委託常務副會長主持,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由會長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校友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名譽副會長若干名。

校友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二)在校友中從事的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校友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校友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校友會會長為校友會法定代表人。由湖北工程學院在任的行政負責人擔任。校友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校友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和協定等;(四)提名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人選;(五)突發性重大事件的決定權。

校友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地方校友會

北京校友會宜昌校友會
上海校友會鄂州校友會
深圳校友會武漢青山區校友會
廣州校友會黃陂校友會
寧波校友會孝感市直校友會
杭州校友會應城校友會
溫州校友會安陸校友會
四川校友會漢川校友會
太原校友會廣水校友會
山西渾源校友會大悟校友會
永州校友會孝昌校友會
珠中江校友會雲夢校友會
十堰校友會貴州校友會

組織會員

•會員種類

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加入校友會條件

申請加入校友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校友會章程;(二)有加入校友會的意願;(三)是湖北工程學院校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為湖北工程學院校友:

1、凡在湖北工程學院(含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及其前身(包括:原湖北省立第三師範學校、孝感師範學校、孝感大學、武漢師範專科學校、東風專區師範學校、孝感地區師範學校、武漢師範學院孝感分院、孝感師範專科學校、孝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孝感學院、孝感地區高等農學班、華中農學院孝感分院、湖北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孝感地區建築工程學校、孝感市建築工程學校、建設部南方村鎮(城鄉)建設學校、孝感師範專科學校中專部)各個時期學習過的畢業生、肄業生、在校生、成教生、進修生及培訓學員;

2、凡在湖北工程學院(含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及其前身工作過的教職員工;

3、湖北工程學院(含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及其前身所聘的各類專家、教授和學者。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分支機構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放會員證。

•會員的權利

(二)參加校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校友會資料、信息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校友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母校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意見;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校友會章程,執行校友會決議;

(二)維護母校聲譽,維護校友會合法權益;

(三)參加校友會組織的校友活動,完成校友會交辦的相關工作;

(四)協助母校廣泛聯絡中國國內外校友與社會各界友好人士,為支持母校的發展作貢獻;

(五)積極進行信息溝通,向本會提供信息資料。

•退會機制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校友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校友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業務資產

•業務範圍

(一)聯絡校友,組建校友聯繫網路,為增進和加深校友對母校的了解和感情,為支持校友的發展提供服務平台;

(二)加強校友與母校之間的合作交流,發揮校友的優勢和影響,為母校的建設和發展出謀劃策、提供支持;

(三)開展校友之間的聯誼活動;

(四)管理和維護“湖北工程學院校史館”;

(五)管理和使用校友會基金;

(六)開展符合本會宗旨的其它活動。

•經費來源

(一)母校資助;

(二)校友或單位以及其他友好人士自願捐贈;

(三)業務活動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文化傳統

•組織宗旨

遵守中國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聯繫、團結和服務國內外校友,增進友誼,加強合作,促進交流,共謀發展,同創輝煌,為母校的發展和祖國的富強作出貢獻。

組織領導

現任領導

湖北工程學院校友會第二屆理事會機構組成成員
職務姓名
會長潘慧明
常務副會長丁遠坤
副會長劉建祥、張忠海、楊漢平、秦煜、湛大衛、熊孟生
秘書長來秀明

歷任領導

第一屆會長:丁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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