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申請者在世的香港父母其中一方在取得香港身份證時候,該申請人未滿14歲即可申請。沒有最大或者最小的限制。
合資格按新計畫申請來港的港人內地「超齡子女」,可於今年4月1日起申請單程證 來港定居,但必須符合兩大條件:申請人的親生父或母於2001年11月1日前已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父或母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時,申請人未滿14歲。
港人超齡子女,在2001年11月1日前,根據內地有關規定,香港居民在內地符合規定條件而未滿14周歲的子女,可以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惟申請人若在等候內地機關審批過程中滿14周歲,便不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