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則例編纂研究

清朝在會典與則例的編纂制定方面,確立了一個基本原則:將指導總體的法律制度“律”立為典,具體的實施“細則”定為則例。 這樣,清代的行政立法就達到了以會典為大綱,以則例為細目的規範化形式。 清代則例的制定與發展,是我國早期行政立法史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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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則例編纂研究》內容簡介:在中國檔案文獻的編纂過程中,有關政典法令的彙編是從唐朝開始。在清朝,《大清會典》、《大清會典則例》,清朝各部院的則例等,都是依據檔案文獻彙編纂修而成,是清王朝通過立法治理國家、加強專制統治的重要手段。清朝在會典與則例的編纂制定方面,確立了一個基本原則:將指導總體的法律制度“律”立為典,具體的實施“細則”定為則例。其法律效力與法典相同。這樣,清代的行政立法就達到了以會典為大綱,以則例為細目的規範化形式。清代則例的制定與發展,是我國早期行政立法史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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