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深圳從2014年12月29日18時開始實施汽車限購,有效期暫定5年。每年暫定指標10萬個,按月分配。其中,2萬個指標只針對 電動小汽車,採取搖號;8萬個普通小汽車指標,50%採用搖號,50%採取競價。年度指標視交通、 大氣環境和汽車需求適時調整。
事件經過
深圳市交委下午5點40分臨時召開的發布會上確認了網路流傳的汽車限購信息。深圳於29日18點正式出台汽車限購政策,自此深圳成為繼北京、上海、廣州、貴陽、天津和杭州之後,全國第7個汽車限購的城市。
來自 新聞發布會的相關資料顯示,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知》,自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將在全市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
當日下午傳出限購訊息後,深圳市有4S店於今日發布緊急通知表示,所有車型全部恢復原價銷售。對於汽車限購,業內人士指出最直接的影響的就導致汽車牌照漲價。此前,已有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實行了汽車限購。
限外方案
自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單位和個人購置小汽車、小汽車過戶、非本市小汽車轉入本市的,應按規定申請取得本市小汽車指標證明檔案。
同時,自29日18時起,深圳全市暫停辦理小汽車的註冊、轉移及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暫停期限不超過25天。此前已簽訂車輛 銷售契約的小汽車不受暫停限制。
深圳市交警局在發布會上公布了“限外”方案: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 福田區、 羅湖區、 南山區、 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尖峰時段禁止非本市核發 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港澳號牌車輛不受該限行措施限制。
事件爭議
1.限購決定出台未給民眾反應時間,僅在規定確立前30分鐘開了一個發布會並匆匆結束,並尚不清楚是否經過人大備案,而是直接由市政府在下午四點半發布訊息,並且要求兩小時後立即執行。
2. 限購訊息放出後,派出公權力查封正常合法經營的售車4S店。強制停止交易,封鎖 POS機等一切可交易的手段。
關於第一點,目前國內體制框架內尚無有效辦法對政府這一行為展開制約。
第二點卻是此事備受爭議的一點,在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地尚無公權力公然阻止正常購車的先例,雖然已經過了18點,按規定來說無法上牌,但在已經規定搖號限牌的城市,剛發布限牌訊息當天卻也可以通宵上牌。也就是說深圳開創了這一先例。
相關背景
而在一周多以前,深圳市交委負責人在首屆 北上廣深交通會議上明確表態,深圳不會學習北上廣。2013年7月11日晚,深圳市交委重申,按照2012年深圳市政府發布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書》,深圳在加強交通需求調控方面,主要通過利用設施供應、 經濟槓桿、出行管理和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引導車輛合理使用,並“沒有限購計畫”。
權威評論
深圳限牌有損政府公信
廣東省深圳市300萬 戶籍人口,1500萬非戶籍人口,這個總人口數超過1800萬人的城市,有著超過314萬輛的機動車。深圳市政府認為,過去五年深圳機動車年增長率約16%,按這個速度計算2016年 機動車保有量將超過400萬輛。
按照擁堵的情況來看,機動車數量似乎和擁堵成正比,早已實施限購令的北京、上海、廣州這三大一線城市,工作日內總會出現壯觀的堵車場景,北三環東路、內環線曲陽路、中山六路上,往往能上演“步行快過機動車”的“奇蹟”。汽車限購,就和住房限購一樣,越限越漲(堵)。
限購有兩大好處,一是抑制機動車數量的高速增長,二是能夠降低空氣污染的增速。需要注意的是,抑制增長不意味減緩交通壓力,降低污染增速不意味環境變好,這兩大好處未必能夠發揮它們的作用。
2007年,深圳機動車數量突破100萬輛,交通擁堵在當時已經尤為嚴重,時任官員們對擁堵並不在意,對他們而言發展汽車等於發展經濟,因此他們鼓勵市民買車。這是深圳機動車數量急劇攀升的原因之一;另外,隨著大多數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汽車並非大多數人消費不起的產品,而是一種日常必需品,買車已經不是難事。
在機動車增長迅速的這五年里,道路行車堵得一塌糊塗的局面每天都在發生,停車難的問題一直難以解決,限購就能真正的解決問題嗎?實際上,深圳的機動車限購,是在為自己原來的失職買單,但是這個買單又買錯了地方。
深圳現狀
當深圳開始建立時,重點發展的是羅湖區,一河之隔的香港成為羅湖區學習的對象。在交通方面,除了幾條主幹道外,羅湖區大多數道路的設計並不寬敞,這和香港的道路極為相似。香港路窄車多也存在交通擁堵問題,但較國內而言要少得多,原因在於香港的公交、捷運非常發達,交通便利讓市民無意購買私家車,只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即可到想去的地方。
而在深圳,動輒等上半小時的公車,錯過一趟就要等上7分鐘的 蛇口、 環中線,讓人們欲哭無淚。加上不少人口密集區並未建立捷運或公交站台,乘坐交通工具擁擠程度更不用說,公共運輸設施的不到位讓人們寧願花大錢堵在公路上也不願意在公車、捷運中被擠成鹹魚。
公共運輸系統落後,市民出行不便利,為什麼不自尋代步工具?於是大量市民買車用於出行。如果深圳不能建立真正有序、便捷、完善的交通系統,無論怎么限購都無法緩解交通壓力。
不過可以想像的是,在限購令出台一段時間後,交通部門會聯合政府媒體們公布一系列數據來證明限購令確實緩解了交通壓力;環境部門會拿出樣本,稱限購令真的對環境有益;這和“全國人民喜迎油價上漲”的新聞沒有什麼兩樣,發生是大機率事件,但我們的生活依然很擁堵。
沿著深圳的 深南大道從西向東,最能感觸到的是從南山到福田再到羅湖時,道路寬度在慢慢變窄,一些分支路口只有兩列車道且是雙行道,這形成了嚴重的瓶頸。想根治這種瓶頸,要做的絕對不是應該限制車流,至少是擴寬道路。
解決辦法
洪水來臨時要做的是疏而不是堵,政府要做的並不僅僅只是嚴打違規停車,而是要讓這些無處可停的機動車在無人駕駛時能夠找到棲息之地。在深圳,各種停車場幾乎車滿為患,而我們幾乎找不到想國外那樣容積巨大的停車高樓來消化停車車輛,司機找不到停車位實際上是政府對城市建設的不作為,但政府卻利用這種不作為來實現違規停車罰款進行創收。
為什麼市政府在十多年前進行城市規劃時不考慮這一點?當機動車數量超過100萬輛時為什麼不考慮可能出現的壓力?吃皇糧的高級公務員們都能獲得自己的配車——公車,只要他們能夠出行便利,又何必憂慮交通的壓力?但隨著高層的嚴打,公車數量的急劇削減,這些朝廷官員們或許開始了各類不服——“既然我們不能得到,你們這些庶民們憑什麼能輕鬆獲得?”於是壓力就施加到公眾身上了。
隨著限購的出台,市民的購車成本、壓力必然會增大。不過廣東這么大,有些市民會通過一些機構到東莞、惠州等地買車;有些市民怎會通過“關係”優先買車,當然要花大筆銀子。可以想像,要求“有房有車”的丈母娘已經推高了房價,在這種限購機動車的時代,丈母娘推動車價是遲早的事,但你要怪不能怪這些為女兒考慮未來的丈母娘們,真正的推手隱藏在背後。
真正想實現交通通暢,首先,公共運輸工具設施必須完善,而不是在所謂的公益宣傳片中讓幾個人高呼“公交捷運方便又快捷”;其次,道路需要進行進一步疏通,在不影響市民居住、運動的情況下擴展交通道路;再次,建立、規範更多的停車場所,不要讓機動車成為隨意在道路上停放的“垃圾”。如果真的能夠將這些做好,還需要什麼“限購”?大公財經特約經濟學家宋清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