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依法理財、依法行政;擬訂我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擬訂我市經濟發展政策,推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穩定發展;擬訂市政府與縣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負責建立並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體系;推進預決算公開;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完善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
(三)負責全市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情況;組織編制和審核批覆部門預決算;完善市對縣區轉移支付制度和財政體制;指導縣區和鄉鎮財政工作。
(四)負責擬訂我市財政國庫管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的監管,管理財政資金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國庫現金管理和地方政府債券的還本付息;建立健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及相關評價體系;指導行政、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
(五)負責參與擬訂產業、基建投資、收入分配、價格、經濟貿易、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土地、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和土地出讓支出;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六)負責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建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和其他各項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監管地方金融;負責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承擔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初審轉報;承擔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擬訂我市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和市政府授權監管的市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並參與相關改革;負責擬訂我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八)負責按照市政府授權,監督管理市屬國有企業,制定、修改或參與制定、修改市屬企業章程;監督和評價市屬企業財務;對市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實施考核並確定薪酬;審核市屬企業預決算並收繳國有資本收益;核准市屬企業工資總額(年金方案);審核國有資本(股本)變動、產權轉讓(含無償劃轉)、資產處置;核准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和備案;負責市屬企業改制重組方案制定與審核;審核市屬企業戰略規劃和投資計畫;任免或建議任免市屬企業負責人。
(九)負責擬訂我市政府採購和國有產權交易管理辦法,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產權交易活動,接受相關投訴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
(十)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
預算;承擔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徵收工作;管理財政票據;監督管理彩票資金。
(十一)負責牽頭市民生工程工作,組織擬訂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組織民生工程資金監督檢查和工作情況考核,承擔市實施民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財政部門承擔的民生工程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我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風險預警機制及舉債融資機制;統一管理政府外債,負責對外國政府以及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行財務監督管理;負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的審核轉報;編制政府性債務收支預算。
(十三)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認定和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十四)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預算編制、執行、決算情況;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依法查處財政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動態
我市綜合治稅平台聯絡員第一次聯席會議在市財政局召開
2013年10月9日上午,我市綜合治稅平台聯絡員第一次聯席會議在市財政局召開,會議明確了綜合治稅工作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及主要職責,並布置了綜合治稅數據採集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葉衛平參加了會議並向與會人員傳達了全市綜合治稅工作動員會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軍同志發言的主要精神,以及《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綜合治稅工作的實施意見》(淮政辦【2913】27號)的主要內容,介紹了當前我市財政收入面臨的嚴竣形勢,著重強調了綜合治稅平台的重要意義和聯絡員的主要職責。
聯席會上,市財政局印發了平台建設的需求信息表,各聯絡員就建設綜合治稅平台以及信息需求等情況進行了討論,同時負責綜合治稅技術保障的運時公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
此次會議,標誌著我市綜合治稅工作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下一步工作重點是確定硬體採購和軟體開發。市財政局將抓緊組織推進,確保年底綜合治稅平台啟動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