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地震局

(一) (二) (三)

市地震局機關設3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監督管理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貫徹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全市性會議,組織召開局辦公會議,協調局機關各科室的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保密、財務、統計、工資福利、政工、行政後勤、社會冶安綜合冶理、計畫生育及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地震行政事業經費的計畫和使用;負責各種辦公用品和物品的計畫和採購供應;起草局發檔案和各種總結、報告等,並負責公文催查督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災防科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地震震害防禦工作,編制震害防禦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貫徹國家和安徽省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實施辦法的起草和監督實施工作;管理審核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管理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地震災害的預測和地震災害損失的評估,參與震後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編寫防震減災宣傳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普及和教育;負責科研開發及地震工程研究工作;負責指導縣、區和開發區防震減災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 業務科
負責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市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本地區地震監測台網的最佳化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震測報台站技術改造、設備安裝調試並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地震測報數據收集與處理並報上級地震主管部門;組織召開地震監測專業會議,進行震情分析研究,編寫半年及年度地震趨勢會商研究報告;負責各種地震宏微觀異常的調查與核實;負責管理地震計算機網路和無線電台通信傳輸工作;負責地震科學技術的科研、套用與交流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地震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0名(含工勤人員1 名)。核定領導職數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室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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