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林業局

淄博市張店區林業局為全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擔負著全區林業規劃、造林綠化、封山育林、林木和林地資源管理和利用、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管理和利用、木材運輸及經營加工、護林防火、森林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以及全民義務植樹的管理等項工作。張店區林業局始建於1984年,為全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單位。 2001年前列區政府正式編制序列,2002年改為區政府直屬全額事業單位。1988年初,局內實有職工18人,下設人秘股、林業站、森保站、林政股、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區護林防火辦公室等單位。1988年6月成立區果樹站。1988年6月局人秘股改為辦公室。1988年11月成立局林業公安股,1995年6月改稱林業公安科(對外稱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林業公安科)。1994年6月成立局綜合科,2000年3月撤消,業務合併到局辦公室。2000年3月成立局計財科,2001年6月撤消,業務合併到局辦公室。1993年7月成立張店區魯中無病毒苗木繁育中心,為科級事業單位。2002年6月成立局種苗站,同時將原林政股改為林政科

機構概況

目前,全局實有在編職工17人,其中副科級以上6人,下設辦公室、林果站、森保站、林政科、林業公安科、綠化辦6個單位,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美國白蛾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林業局。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政府關於發展林業的各項方針、政策。

2、制定全區林業長遠規劃、年度計畫、編製造林營林實施方案。

3、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主要有《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山東省林業種子苗木管理條例》、《山東省育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等。

4、搞好全區林業資源清查,建立資源檔案制度,掌握資源變化情況。

5、負責張店地區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組織、檢查及綠化費、育林費、植被恢復費的徵收、使用、管理工作。

6、負責全區林果業生產的技術指導、技術諮詢、交流、技術培訓及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工作,並結合實際做好科學實驗工作。

7、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措施,預防和指導消滅森林火災。

8、定期組織對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建立資源檔案,制定保護野生動物的實施意見。

9、打好本地區的森林植物檢疫工作,防止檢疫對象的傳播蔓延。負責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保護森林資源。

10、編制木材採伐限額,核簽林木採伐許可證,監督採伐更新工作。

11、對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行使行政處罰,嚴厲打擊毀林行為,依法興林,依法治林。

地理位置

地址:興學街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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