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區稅務局

涪陵區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原重慶市涪陵區國家稅務局、重慶市涪陵區地方稅務局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 稅務局。

機構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工作計畫,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市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派出機構

1.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全區稅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的直接徵收、服務和跨區域涉稅(費)通辦業務的受理、辦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順江大道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全區重點稅源企業和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黎明路49號。

3.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第三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全區風險事項應對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黎明南路20號。

4.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第四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全區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黎明南路20號。

5.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第五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全區金融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廣場環路27號。

6.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敦仁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敦仁街道、崇義街道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廣場環路27號。

7.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荔枝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荔枝街道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及: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黎明南路20號。

8.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江東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江東街道、清溪鎮、南沱鎮、羅雲鄉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江東街道建陶路86號。

9.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江北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江北街道、珍溪鎮、百勝鎮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江北街道點易路66號。

10.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馬鞍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馬鞍街道、李渡街道、義和鎮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馬鞍街道太乙大道21號。

11.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白濤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白濤街道、焦石鎮、武陵山鄉、大木鄉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白濤街道興政路35號。

12.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馬武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馬武鎮、龍潭鎮、青羊鎮、大順鄉、同樂鄉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馬武鎮樺榕街232號。

13.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涪陵區稅務局龍橋稅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龍橋街道、新妙鎮、藺市鎮、石沱鎮、增福鄉的稅(費)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龍橋街道龍翔路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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