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認證

消防產品,是指專門用於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 合格評定(Conformity assessment)是指與產品、過程、體系、人員或機構有關的規定要求得到滿足的證實。 典型的合格評定活動包括:抽樣、測試和檢驗;評價、驗證和合格保證;註冊、認可、批准以及這些活動的組合。 國際標準化組織所述的合格評定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認證,一類是認可。 我國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型式認可制度,尚未納入上述制度管理的消防產品,暫時採用強制檢驗制度,消防相關產品進入市場時,其防火性能須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獲得準入的產品信息及有關質量管理信息由公安部政府網站"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統一向國內外發布。

認證制度

強制性認證制度

為適應WTO/TBT協定的有關要求,我國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兩百餘種產品,實行了在“四個統一”(統一產品目錄,統一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式,統一標誌,統一收費標準)前提下,對其市場準入實施強制性認證制度的規定。首先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的消防產品共有四類,即:火災報警產品、噴水滅火設備產品、消防水帶產品及汽車消防車產品。現在階段,實施的第三批強制性認證消防產品主要包括:《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報警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防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滅火設備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消防裝備產品》。

型式認可制度

按照公安部與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已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滅火劑、防火門、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槍炮、滅火器、建築防火構配件、火災報警設備、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實行型式認可制度。型式認可制度同樣也是認證制度的一種,是為了在較短的時間內有效提高國內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而採取的一種階段性的市場準入措施。

強制檢驗制度

強制檢驗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而作出的。對於目前尚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或暫未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型式認可制度的消防產品,由國家指定的質檢機構進行型式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

認證機構

合格評定機構

從事合格評定服務的機構(認證機構不是合格評定機構)。(本定義引自GB/T27000-2006合格評定辭彙與通用原則)

我國消防產品合格評定機構是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是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並經國家認可的消防產品認證機構。目前開展:火災報警設備、消防水帶、噴水滅火設備、汽車消防車產品的強制性認證工作;滅火劑、滅火器、防火門、消火桂、消防水槍、消防接口、消防應急、燈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氣體報警設備等消防產品的型式認可工作。同時負責"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的信息發布和日常管理。

檢驗機構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交易雙方除了自行對貨物進行必要的檢驗外,還必須由某個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境或入境。這種根據客戶的委託或有關法律的規定對進出境商品進行檢驗、鑑定和管理的機構就是商品檢驗機構。

消防產品合格評定認證檢驗機構是由一下四個檢驗機構組成的:

1、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位於天津市,掛靠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安部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的分工,主要檢驗任務是:從事固定滅火系統及零部件、耐火構配件、防火建築材料和消防藥劑等消防產品的型式檢驗、認證檢驗、監督抽查檢驗、仲裁檢驗、新產品鑑定檢驗和委託檢驗等。此外,該中心還承擔有關承檢產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任務,承擔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一、二、三、八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從事檢測技術和檢測設備的研究開發,並負責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21/SC5、SC6、SC8和ISO/TC92/SC2的國內技術歸口工作。

2、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位於遼寧省瀋陽市,掛靠在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安部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的分工,主要檢驗任務是:消防電子產品的檢測、防靜電火災產品靜電參數的測試。此外還承擔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檢測技術和檢測設備的研究、地方同類檢測機構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II、專用檢測設備的行業歸口管理、消防電子產品質量認證檔案審核、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ISO/TC21/SC3國內技術歸口工作等。

3、國建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位於上海市,掛靠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安部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的分工,主要檢驗任務是:各類於提式滅火器、簡易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各類消防車、消防泵及消防泵組、供水設備、消防梯、消防槍炮、機動車火花熄滅器、消防排煙風機設備、消防風機、消防船、消防飛機、消防水帶、消防接口、各類消火栓及箱、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吸水膠管、消防軟管卷盤、相關電氣設備、各類消防人員個人裝備及器具、破拆工具和救援設備、火場避難逃生器材等消防產品的檢驗。此外,該中心同時還負責全國消防裝備產品的標準化歸口管理和技術指導,承擔消防裝備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檢驗細則的制、修訂,承擔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四、五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是ISO/TC21/SC2國內技術歸口單位。中心受香港消防處和澳門消防局的認可委託,是出口香港、澳門滅火器檢驗和工廠質保體系評審的執行機構。

4、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位於四川省都江堪市,掛靠在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安部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的分工,主要檢驗任務是:各類防火建築材料產品、耐火建築構(配)件產品和各類防火塗料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以及建築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級檢驗。此外,還承擔建材燃燒性能和防火材料相關標準的制、修訂、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ISO/TC21/SC7國內技術歸口工作、檢驗技術和檢驗設備的研究開發以及對地方人員的檢測培訓等工作。

認證流程

消防產品認證 消防產品認證

認證證書

產品認證證書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

(一)委託人名稱、地址;

(二)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需要時對產品功能、特徵的描述;

(三)產品商標、製造商名稱、地址;

(四)產品生產廠名稱、地址;

(五)認證依據的標準、技術要求;

(六)認證模式;

(七)證書編號;

(八)發證機構、發證日期和有效期;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發展現狀

現在,國家將消防產品逐步納入3C產品強制性認證,強化國內消防生產企業產品強制性認證市場準入管理,有效提高國內消防企業的消防產品生產能力、維修質量保證能力和市場準入能力。根據質檢總局公安部國家認監委2014年第12號公告《關於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和國家認監委2014年第15號公告《國家認監委關於發布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註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託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託。

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計畫開展第三批消防產品3C認證培訓,主要針對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對於消防產品3C認證實施的相關標準規範理解不透徹、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強制性認證流程不熟悉和產品技術發展交流不暢通等問題展開培訓。培訓重點是幫助消防企業理解消防產品3C認證實施的標準規範上的難點問題,培養企業的質量標準意識,熟練掌握強制性認證申報流程,促進消防生產企業儘快完成3C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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