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權監督權

消費權監督權是指對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品種、供應量、供應方式、服務態度、侵權行為等問題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向有關經營者或有關機構提出意見、建議或進行檢舉、控告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監督權是指對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品種、供應量、供應方式、服務態度、侵權行為等問題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向有關經營者或有關機構提出意見、建議或進行檢舉、控告的權利。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監督權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內容:
1 消費者有權對國家進行消費者權益立法的監督,這隻要是指消費者對於國家立法的建議權
2 消費者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監督,這種監督主要表現在: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過程中或者在日常工作中忽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時間時查處不力,敷衍塞責的行為提出批評或質詢。
3 對生產者、經營者的侵權行為,有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進行曝光和批評;有權對其處理和善後工作進行監督。
通過消費者的監督,可以促使經營者提高商品和服務的質量,促使從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改進工作作風,全心全意為消費者服務。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第15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