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海陵區供銷合作總社機關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區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組建各類行業協會和合作經濟聯合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組織指導開拓農村市場,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市場體系建設;指導成員社的組織建設和改革發展,增強開展為農服務、組織農民開拓市場和助農增收的能力;組織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管理、監督和運營社有資產。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供銷系統的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指導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二)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企業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爭取各項政策扶持,維護供銷社及農民社員的合法權益。 (三)發展並指導成員社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各類行業協會和合作經濟聯合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引領農民進入市場。
(五)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全力構建為農服務組織體系和農村商品現代流通體系,大力發展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品、農產品、再生資源、煙花爆竹、非處方藥品等連鎖經營網路。
(六)組織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發展為農服務社,搭建農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平台、社會化服務中介平台和鞏固農村組織基礎的公共平台,積極參與農村和諧社區建設。
(七)充分發揮農業生產資料供應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制度,保障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努力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確保廣大農民用上放心農業生產資料。
(八)管理、監督和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九)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加強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群團工作;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成員社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成員社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
(十)代表本區域供銷合作社參加上級社的活動,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合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高維俊
吳振宇
負責為農服務組織體系、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分管合作指導科、為農服務管理中心。
袁 雨
協助書記負責黨建、宣傳、老幹部工作。具體負責紀檢、預防職務犯罪、機關管理、信訪、群團、年度目標考核、本級企業發展、再生資源管理、農村便民超市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經濟發展科、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