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公路交通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地方道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全區
交通戰備工作。
2、負責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實施全區地方道路等交通基礎設
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核、立項、申報工作。
3、指導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交通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交通服務
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4、組織全區地方道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管理及工程竣工驗收;負責運政管理、規費稽
征、路政管理;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5、負責水上運政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港檢、船檢、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
6、監督執行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
7、負責交通經濟協作工作,協調跨區公路建設等有關事宜。
8、負責交通行政執行監督管理複議等有關事宜。
9、完成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務會成員及分工
馬永紅、馬維漢、何耀業、韓國忠、馬秀華、拓建華、康永勝馬永紅:主持地區交通局全盤工作,分管全區地方道路建設、公路養護、項目資金管理、
紀檢、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及辦公室工作;
馬維漢:分管全區公路運輸、行政執法、水運、路政管理、拖拉機養路費征稽、交通戰
備、交通安全、扶貧及行風建設工作。
何耀業:分管辦公室具體工作。
實施;負責公路養護、交通安全監督及交通行業標準計量工作。
馬秀華:負責全局財務工作,管理專項資金撥付和報表工作。
拓建華: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道路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法規建設工作;道路
運輸經營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全區治理公路“三亂”工作,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全區運政執
法隊伍建設和行政執法督察工作,以及來信來訪投訴調查處理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康永勝:負責轄區內水路運政、港政、航政和航道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組織水
上救助;查出水上交通事故。
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運管處、海事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全區交通戰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報告、綜合性
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提案辦理和重要會議的組
織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領導議定、批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負責全局財務工作,管理專項資金撥付和報表工作。
業務科: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報表上報工作;負責公路、
水路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的評價工作;貫徹執行公路和建設行業政策、規章和
技術標準;維護公路設計、施工、監理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監督管理縣、鄉公路建設項目的
實施;負責公路養護、交通安全監督及交通行業標準計量工作。
運管處:負責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建立有關道路運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運力、企業和站
點規劃、站點布局等協調工作;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及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本
單位的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道路運輸行業的經營、生產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
匯總及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運輸市場的質量、經營行為、價格執行及使用證、照、牌、單、票
據等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運政人員的培訓、考核及發證等工作。
海事局: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糾正水上違章行為;負責船舶進出港簽證工作;參與區
內重大或特殊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發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負責施工現場水上交通管轄工
作;維護航行秩序,確保航道暢通。受理轄區內船員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的申請,組織申請
人參加培訓、考試。協助省局開展轄區內船舶的法定檢驗工作,督促存在缺陷的船舶進行限期
整改,並進行複查。宣傳水運安全法規,加強水上巡航監督工作,督促航運企業完成水上安全
應急預案。負責船用設備的日常檢查,做好通航水域內低質量船舶的拆解、整治工作。負責本
轄區船舶登記管理。負責辦理轄區內水路運輸(服務)企業的經營許可申請。負責水路運輸企
業開業申請的辦理及企業增減運力和變更經營範圍的許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