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經濟合作局

(二)負責我區總部經濟、招商引資、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工作的重要信息發布和統計匯總,組織開展總部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的調研和分析,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四)負責全區招商引資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調研統計和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政策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區級招商工作網路和工作平台的建設和維護。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執行全區各項招商引資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介和宣傳我區的區域優勢和相關政策。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發展總部經濟、招商引資、擴大國內開放、加強國內經濟合作交流和大市外對口幫扶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組織擬訂我區總部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工作的總體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負責我區總部經濟、招商引資、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工作的重要信息發布和統計匯總,組織開展總部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的調研和分析,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三)負責全區總部經濟發展的組織、協調、服務和管理;負責總部企業的引進和培育;負責總部企業的認定;完善總部經濟發展的專業化服務體系;協助相關部門推進總部經濟發展載體的建設。(四)負責全區招商引資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調研統計和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政策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區級招商工作網路和工作平台的建設和維護。(五)負責本區重大國內外招商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投資環境、招商項目的對外宣傳和推介;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引進項目的洽談、推進和跟蹤服務工作。(六)統籌我區參與西部開發、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崛起、接軌上海參與長三角合作和省內“山海協作工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我區企業拓展市場,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參與市外大型經貿洽談和展會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有關企業到各地投資和合作。(七)負責我區對貴州省的對口幫扶,對三峽庫區和本市以外省內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負責管理對口支援和幫扶項目資金,掌握、檢查使用情況。(八)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總部經濟科
負責總部經濟專項規劃、工作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總部經濟發展情況,提出相應工作措施和建議;負責制定總部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及總部企業認定工作;負責總部企業信息匯總,做好總部企業資料庫的維護工作;做好總部企業引進和培育工作,加強與總部企業的日常聯繫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關企業總部大樓的建設;承擔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協作科
牽頭協調本地企業參與西部大開發、省內“山海協作工程”等國內重大合作活動;負責本地企業合作的調研篩選、對接服務和檢查落實;承擔以接軌大上海為重點的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相關單位參與市外大型經貿洽談和展會活動;負責擬訂寧波市外對口支援、幫扶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區與對口支援、幫扶地區經濟合作項目的調研、協調、銜接和服務工作,並做好項目匯總、統計和分析研究;負責開展國內合作工作調研、信息和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的項目洽談組織和相關的來訪接待工作。
招商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執行全區各項招商引資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介和宣傳我區的區域優勢和相關政策。(2)會同有關有關部門研究全區行業現狀和動向,提出全區招商引資的工作發展方向和重點招商產業,編制招商計畫及招商宣傳資料。(3)整合招商資源,建立招商平台,收集、包裝、匯總相關招商信息,實行區域招商資源的信息共享。(4)組織、協調、實施全區重大項目推介活動;負責同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及商務協作單位的聯繫,承擔投資客商的考察、接待工作,促進項目洽談、轉化與落實。(5)建立為轄區企業、街道服務的工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為重大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報批等全程服務跟蹤服務制度,維護全區招商秩序,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單位地址

海曙區布政巷16號科創大廈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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