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教育局

海曙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教育發展戰略、區域性政策和重要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工作職責

(一)(二)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協調街道和區內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教育理論研究;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四)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教師和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幹部管理的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幹部。(五)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和教育費附加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學校(幼稚園)和社會力量教育機構的教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六)負責和指導學校(幼稚園)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勞動教育等工作,協調和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抓好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七)編制並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街道、企事業單位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學校體育工作;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負責做好體育市場的管理工作。(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秘、信息、信訪、接待、檔案、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教育科(區人民政府督導室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和幼教、託兒、親職教育和系統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做好各級各類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協同做好區內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的編制、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幼稚園)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勞動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及團隊工作;督促各級各類學校落實教學計畫的情況;抓好教育教學質量;負責學生安全工作;指導並落實上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督查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有關行政教育法規的落實情況;對學校(幼稚園)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做出科學的分析和正確的評價。

組織人事科

負責指導學校(幼稚園)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培養、任免獎懲等工作;審核全區學校(幼稚園)的機構編制,提出師資需求計畫及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幼稚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管理學校(幼稚園)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學校(幼稚園)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師資培訓工作。

計畫財務科

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政策措施;編制學校(幼稚園)經費預、決算;指導和監督管理學校(幼稚園)的財務工作;管理和指導學校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區人民教育基金會的財務管理;負責學校教育經費審計和各項收費管理;督促檢查學校(幼稚園)危房改造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基建項目的實施。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編制並實施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轄區範圍內民辦學校(幼稚園)的審批及有關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的計畫制定、活動組織及檔案整理等工作,協調指導社區學院(含區成人學校、區少年宮)及街道社區分院開展各項社區教育工作。

體育科

編制並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街道、企事業單位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學校體育工作,組織參加上級體育部門的各項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按許可權管理轄區內體育市場的日常工作;指導體育總會和各單項體育協會的業務活動。

單位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大梁街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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