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對象
1.在高二年級報名參加基礎會考但因故未參加考試的或在高二年級已參加過基礎會
考但因本人申報的高考科類改變而需要變更基礎會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
2.本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的往屆考生;
3.本省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畢業的應往屆考生(以下簡稱“三校生”);
4.在省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的應、往屆考生;
5.報名參加本省2010年普通高考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地點、時間
報名地點:
1.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2.國小或者國中在我省學校畢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我省以外的學校借讀的考生,在本人國小或者國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3.其他考生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報名時間: 1月11日至1月15日,基礎會考報名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時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報名辦法:
1.報名參加2010年普通高考且屬2010年基礎會考報名對象的考生,在向報名點申請高考報名時,同時申請基礎會考報名,繳納基礎會考的考試費。
2.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間內,憑高考報考卡上網選報高考科類後,報名系統將自動生成考生應考的基礎會考考試科目。
報名要求:
1.在高二年級已經參加過我省基礎會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不得報名參加相同科目的基礎會考;
2.在高二年級參加基礎會考時因違規被取消部分科目成績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因高考報考科類改變而申請變更基礎會考科目時,所變更的基礎會考科目數限與高二年級參加基礎會考時取得成績的科目數相等。
3.已經參加過高二年級基礎會考和在高二年級雖已經報名但尚未參加基礎會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生,在網上填報高考報名信息時須輸入本人的基礎會考考籍號。
四、考試科目、各科滿分值和考試日期
基礎會考的考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其中:在高考報名時選報文史類和藝術類的考生,需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的基礎會考;選報理工類和體育類的考生需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的基礎會考。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00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實行合卷考試,滿分100分。
基礎會考的考試日期為2010年6月10日,考試時間一天,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參加基礎會考考試時必須攜帶基礎會考《准考證》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才能進入考場。
五、基礎會考成績公布
報名參加基礎會考的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與本省2011屆普通高中學生一起參加基礎會考(本省2011屆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基礎會考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其各科的基礎會考成績,按其所取得的各科目成績在本次考試中的百分位,比照本省2010屆普通高中應屆考生相同科目成績的相同百分位所對應的成績確定並向考生公布。
考生的基礎會考成績按我省2010年高考方案規定的比例計入高考錄取總分。如果考生參加的基礎會考科目與本人所報考的高考科類不相對應,其基礎會考成績將不計入高考錄取總分。
海南省考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