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統計局職能配置
根據海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州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02]24號),海南州統計局職能調整及主要職責是:
1、依照統計法規,擬定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地方性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縣、州級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全州目標責任制考核中經濟指標的考核監控。
2、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照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審查各地縣、州級各部門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州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縣、州級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3、負責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工作;統一組織各縣、州級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州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州委、州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州統計資料庫體系,依據國家、全省標準和運行規則,統一管理各縣、州級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
6、協助管理各縣統計局(計統局)局長和副局長,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頒發統計登記證工作。
7、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