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青海省海南州氣象局設機關科室3個:辦公室、人事政工科、業務科;直屬事業單位4個:氣象台、防護雷電中心、科技服務中心、駐寧辦;所轄7個縣氣象局(站),其中國家基準站1個(興海)、國家基本站3個(共和、貴德、貴南)、國家一般站3個(同德、江西溝、河卡)。全州現有氣象在職職工117人,離退休職工31人。在職職工中:公務員16名,專業技術人員90名,工人3名;具有高級職稱的1名,中級職稱48名,初級職稱57名;處級幹部4人,科級幹部24人;中共黨員48人,各縣局均成立了黨支部。目前,全州開展的氣象業務有地面氣象測報、農業氣象測報、牧業氣象測報、雷達探測、天氣預報、生態環境監測、人工增雨(防雹)、防護雷電檢測。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氣象部門的各項改革和措施。2、負責海南州內以氣象行業實施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以及氣象大中型項目、大中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統一布局、立項和調整方案的初審或審批。
3、負責海南州內氣象法規和氣象業務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同政府對縣級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建立健全氣象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促進氣象事業與地方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5、統一管理海南州區域內天氣預報警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的發布,參與有關的防災減災決策、組織、協調對重大氣象災害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服務聯防和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負責對發生災害氣象成因鑑定的管理。
6、管理與指導海南州區域內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對當地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規劃中的氣象條件評價的論證和審查。
7、歸口管理人工影響局部天氣和避雷防靜電等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中與氣象有關的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技術檢測。
8、負責專業(專項)氣象服務、氣象適用技術推廣套用的管理、指導與協調,推進氣象科技產業和氣象技術裝備社會化服務的發展。
9、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制定海南州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
10、統一領導和管理海南州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固有資產、科技教育、業務建設、技術裝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行政監察、審計等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和政府做好當地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承辦青海省氣象局和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