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規定,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三線調遷、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集聚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四)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配置;指導協調重要物資緊急調度;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協調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五)指導工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天水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負責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八)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任務,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