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浮梁縣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2、組織編制浮梁縣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科技“三項費”等費用的預、決算。
5、研究制訂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重大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作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指導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科技開發計畫的申報與實施;負責推薦省、市級區外高新技術企業;指導省、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的規劃建設。
7、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的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及遠景規劃;組織協調本縣國際科技合作交流項目的實施。
8、研究提出制訂科技法規的建議;做好科技成果、科技培訓、科技宣傳、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統計、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技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指導全區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9、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擬定加強專利保護、加快專利實施的有關規章;做好各項專利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