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實施質量監督抽查計畫,對產(商)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領域、流通領域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3、推行質量認證制度,對產(商)品質量開展扶優推優工作,幫促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推行名牌工程。
4、接受消費者對產(商)品質量的申訴,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仲裁質量糾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5、實施法定計量單位、計量檢定規程,建立並管理浦東新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保證量值傳遞準確可靠,並負責對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和《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考核發證工作。
6、依法對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方面的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管理。
7、對新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複審,推動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
8、對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受理機關、社團、企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登記。
9、依法對浦東新區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的生產(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實施安全監察。
10、負責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開工告知;核發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11、負責食品生產領域質量衛生安全監管(包括衛生許可證發證監管、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管)。
12、管理浦東新區計量質量檢測所、浦東新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浦東新區食品生產監督所。
13、承擔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1、圍繞局中心工作,參與政務、掌管事務、搞好服務。
2、協助局領導對各部門貫徹執行上級和本局下達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督查、催辦。
3、負責機關檔案收發、流轉和文秘、文印、檔案等工作。
4、負責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年鑑等重要檔案材料的編寫工作。
5、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6、負責預算編制、財務管理工作,對局屬單位進行財務審計工作。
7、負責機關人事勞資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8、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車輛使用管理、內部安全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9、負責局信息化建設、使用和運行維護等相關工作。
10、負責對外接待、對外協調相關工作。
11、負責市民中心服務視窗管理工作。
12、負責其他各類綜合性工作。
政治工作處
1、負責貫徹執行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和局黨組的各項決議;
2、負責幹部職工思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政治理論學習,提高全體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道德素養;
3、負責局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保障黨員合法權益,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養和考察工作;
4、負責幹部考察等管理工作;
5、負責紀檢監察工作,開展廉政教育和監督,做好案件查辦和處理;
6、負責政風行風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7、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明單位和文明處室創建;
8、指導群團組織開展工作,組織職工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維護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9、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處
1、負責對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對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驗證的組織工作和執法證書、標誌等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政執法情況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3、負責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局較大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的組織聽證工作;承辦局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接受委託承辦局行政複議答辯、行政應訴以及行政賠償事務。
5、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部門依法行政實施方案以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措施;
6、組織制訂、實施局質量技術監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7、負責對局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
8、負責局新聞宣傳工作;
9、負責局罰沒物品管理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質量監督管理處
1、負責質量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貫,貫徹落實新區質量振興綱要實施計畫的有關具體工作。
2、推行先進的管理模式,開展企業質量管理狀況評優、推優工作,推進和實施名牌戰略,幫促企業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3、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實施生產領域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計畫。
4、組織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範圍內產品獲證企業的證後監督管理。
5、開展區域質量狀況分析,為新區加強質量工作提供巨觀管理思路。
標準化處
1、依據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管理浦東新區內的標準化工作。
2、組織宣傳和貫徹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強制性標準,提高全社會的標準化意識。
3、依法開展本區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複審工作。
4、依法對本區企業執行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涉及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環境保護等強制性產品標準。
5、管理和推進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6、鼓勵企業建立企業標準體系,參加標準化專業技術培訓,提高企業標準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7、管理、協調和推進各級各類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
8、提供有關國內外標準的信息,幫助企業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
計量處
1、承擔對全區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
2、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3、組織實施國家計量管理制度,執行國家、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
4、組織量值傳遞與量值溯源,監督實施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5、組織計量器具及商品量監督檢查,規範計量行為。
6、組織建立並監督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7、對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銷售、進口、使用、檢定、校準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計量檢定員考核發證工作。
8、對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及業務指導。
9、組織實施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10、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計量保證體系。
11、處理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
特種設備監察處
1、依法對浦東新區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的生產(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實施安全監察。
2、負責浦東新區特種設備使用行政許可。
3、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行政審批。
4、負責浦東新區特種設備施工(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備案。
5、對浦東新區的特種設備舉報進行調查處理。
6、負責浦東新區特種設備相關事故調查處理。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
1、依據《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和市政府關於本市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食品(除保健食品以外,以下同)、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生產
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制定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轄區內食品生產許可受理工作及相關工作;
4、指導、組織實施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的生產企業證後監管工作;
5、指導、考核和監督局下屬浦東新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的工作。
6、指導、組織實施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的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工作;
7、負責與轄區內相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
8、組織開展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處置、食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執法處
1、依法查處浦東新區轄區內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
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社會公共安全。
2、依法處理產(商)品質量申訴、舉報事宜。
3、負責配合、協助市質量技監局及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案件調查和查處工作。
4、嚴格執行罰(沒)繳分離、案件辦理、報批、備案等規定。
5、完成上級和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惠南辦事處
1、為浦東新區(南片)14個街鎮、企業事業單位、居民社區等提供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與服務。
2、承擔浦東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原南匯區域開展工作的協助、配合、保障及信息溝通等職責。
3、負責管理質監康橋所、臨港所、浦東新區(南片)投資服務中心視窗辦事點。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直屬機構
浦東新區食品生產監督所浦東新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浦東新區計量質量檢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