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自5月10日杭州餘杭區中泰鄉發生打砸事件來,經公安機關調查,迅速將一批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務和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截至發稿時,公安機關已對53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刑事拘留。
5月10日,在少數不法分子的煽動和蠱惑下,餘杭中泰及附近地區人員規模性聚集,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斷,一些不法分子甚至趁機打砸、損壞車輛,圍攻毆打執法民警和無辜民眾。
犯罪嫌疑人裘某某,現年43歲,臨安市人。經審訊,裘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5月10日,其在當天現場聚集人群中,面對著執勤民警高喊:“大家衝上去,打死他們”,並用石塊砸向現場民警。之後,他還爬上杭徽高速公路阻斷交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24歲,四川人,被警方抓獲後承認夥同張某,用石塊打砸警車。現裘某某、何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11日,餘杭區人民法院、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杭州市餘杭區司法局《關於敦促違法犯罪人員自首的通告》發布後,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懾於法律的威嚴,在親友的規勸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截至發稿時,已有11名涉案人員向警方投案。
25歲的李某,5月10日涉嫌在“5·10事件”現場襲警,案發後在逃。警方將其上網追逃,5月11日下午2時許,李某迫於壓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承認了自己毆打民警的犯罪事實,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公安機關鑒於其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知罪悔罪,決定予以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重申,凡在此次事件中實施堵塞交通、毀壞公私財物、傷害他人、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必須主動到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代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爭取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潛逃或者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司法機關將採取措施緝捕歸案,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