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預防醫學

浙江預防醫學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創刊於1989年,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主管,浙江省預防醫學會主辦,掛靠在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系國內外公開發行刊物的綜合性預防醫學學術類科技期刊。

基本信息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基礎信息: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是浙江省預防醫學會主辦的綜合性預防醫學學術性科技期刊,以廣大預防醫學工作者為主要對象,旨在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預防與臨床結合,普及與提高兼顧,推進“三級預防”發展和繁榮我省預防醫學,提高我省預防醫學專業人員專業技術水平,以期控制疾病、保護人民健康。本刊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以廣大預防醫學工作者為主要對象,同時面向預防醫學教育、科研機構的讀者,是廣大預防、保健、衛生行政、醫務等人員學術交流園地。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欄目設定:

本刊設有專論、論著、疾病監測、衛生監督監測、衛生管理、婦幼保健、臨床觀察、實驗技術、健康教育、經驗交流、講座和綜述及疫情通報等欄目,主要報導本省預防醫學各學科的科研成果、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經驗、新技術、新方法以及國內外最新科技信息,集預防、醫療、保健、康復於一體,面向基層,是廣大基層衛生工作人員的良師益友。

雜誌簡介

刊名: 浙江預防醫學
Zhejiang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主辦: 浙江省預防醫學會
周期: 月刊
出版地:浙江省杭州市
語種: 中文;
開本: 大16開
ISSN: 1007-0931
CN: 33-1200/R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浙江預防醫學
創刊時間:1989基本信息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主管,浙江省預防醫學會主辦的綜合性預防醫學學術類科技期刊,創刊於1989年9月,月刊;規格為國際通用的大16開本;國內統一刊號 CN 33-200/R,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7-0931,每月10日前出版,單價 5元,全年定價60元;以廣大預防保健工作者為主要讀者對象。 《浙江預防醫學》雜誌數據已被《中國核心期刊資料庫》、《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和《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等全文收錄。

辦刊宗旨

雜誌貫徹預防為主,依靠科技進步,面向基層,推進三級預防,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

讀者對象

雜誌面向基層,公開發行,以廣大預防保健工作者為主要對象。

報導內容

主要報導預防醫學各學科的科研成果、實踐經驗、新技術、新方法以及國內外的最近科技信息,為提高本省各級預防、保健、醫療衛技人員和管理人員業務水平服務。

收錄情況

雜誌數據已被《中國核心期刊資料庫》、《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和《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等全文收錄。

主要欄目

本刊設有專論、論著、疾病監測、衛生監督監測、衛生管理、婦幼保健、臨床觀察、實驗技術、健康教育、經驗交流、講座和綜述及疫情 通報等欄目,主要報導本省預防醫學各學科的科研成果、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經驗、新技術 、新方法以及國內外最新科技信息,集預防、醫療、保健、康復於一體,面向基層,是廣大 基層衛生工作人員的良師益友。

投稿須知

1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必 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書寫工整規範。
2 論著、綜述、講座等一般不超過4000字;調查研究、經驗介紹等以2000字為宜。
3 文題力求簡明、準確的反映文章主題。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4 論文署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文稿的著作權屬於作者,文責自負 。署名作者的人數和順序由第一作者負責,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出具單位證明。作者單位名(全)稱、郵政編碼及姓名在論文第一頁末左下方按序排列。
5 論著需附400字左右的摘要,內容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用第三人稱撰寫。
6 論著需標引3~8個關鍵字。請儘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 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尚無相應的詞,處理方法 :(1)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相配。(2)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 (3)必要時,可採用習用的自由詞,但要置於最後。關鍵字中不能用縮寫,如“HBsAg ”應標引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
7 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 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辭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8 圖表要求結構準確,線條勻稱,比例適當。能用文字說明的可儘量不用圖表。每幅圖表 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於圖表下方。本刊採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 圖表應排在相應的正文中,並註明序號。
9 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 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一書。
10 醫學名詞以1989年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一般應寫全名。
11 計量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書寫,並以單位符號表示(GB3100 -86)。
12 數字按《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法規》(GB/T15835-1955),數值 修約規則按國家標準(GB8170-87)。
13 標點符號按1990年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修訂的《標點符號用法》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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