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浙江省實施〈節能法〉辦法》,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143 號令《浙江省能源利用監測管理辦法》,受省經貿委委託,承擔對全省用能單位履行國家及本省頒布的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根據國家與本省頒布的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國家與地方頒布的節能、能源強制性標準),組織對全省能源生產、經營及利用狀況進行指令性和周期性監察、監測。
3 、依法查處用能單位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受理、處理違法、違規用能舉報案件。依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浙江省實施(節能法)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 、履行節能產品與節能服務市場監管職能。根據國家《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產品能效標識監督管理辦法》(部長令),負責組織全省家電市場能效標識使用監督抽查,查處虛假節能產品、違規使用家電能效標識行為。
5 、負責匯集發布全省能源消費及節能產品信息。受理節能產品、技術申報與組織評審管理,發布《浙江省節能產品、技術導向目錄》。
6 、負責新建、擴建、技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篇》評審機構資格的考核、評定日常管理,承擔大型用能項目投產竣工驗收中能耗指標達標評價監督。
7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 2007 〕 15 號)規定,承擔全省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管理師”資格的考評管理及能源管理師資格證書的發放。
8 、根據國家(節能法)企業“能管員”持證上崗的法定製度規定,負責組織全省 1300 余家重點用能企業“能管員”持證上崗專業培訓與考核管理。
9 、依法承擔能源品質監督抽查,受理、協調處理能源流通領域能源品質爭議案件。
10 、根據《浙江省實 施〈中華人 民共和國水 法〉辦法》,負 責全省 工業節水 監督管理與大型用水企業用水定額考核、抽查。
11 、協調、指導全省能源監察(監測)執法工作開展。負責全省面上能源監察日常管理,節能(能源)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培訓。
12 、省政府、省經貿委交辦與委託的節能、能源領域巨觀管理相關職能及工作。
主要業績
1988年--評為一九八七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89年--評為一九八八年度行業節能先進單位
1990年--評為一九八九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1年--評為一九九O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1年--被國家計委授予全國節能先進集體稱號
1991年--評為省節能十年先進集體
1992年--評為九一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4年--評為九三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5年--評為九四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6年--評為九五年度省節能管理二級先進單位
1997年--評為九六年度節能管理先進單位
1997年--本中心《利用高爐放散煤氣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獲優秀科技諮詢項目一等獎、
《關於我省引進液化天燃氣可行性研究》獲優秀科技諮詢項目三等獎
1998年--評為97年度節能管理先進單位
1999年--評為98年度節能管理先進單位
2001年--評為"九五節能管理先進單位
2001年--本中心《嘉化集團6000kW廢熱發電項目技術諮詢服務》被省科技協會評為
一九九九~二OOO年度優秀科技諮詢項目一等獎
2002年--本中心設計的《嘉化集團6000kW廢熱發電工程項目》被浙江省"金橋工程"
機構設定
行政辦公室 能源監察一處 能源監察二處 法制處 綜合技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