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關於表彰2010年度漁船海難救助先進集體的通報
交通運輸
浙海漁安5號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1-3-8
法規內容
沿海各市、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局:
為了弘揚正氣,樹立典型,增強漁船、漁民及漁業主管部門參加漁船海難救助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切實保障漁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對2010年度在漁船海難救助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進行表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漁船互救先進集體獎勵
一等獎
浙普漁32236、浙嶺漁9865、浙嶺漁9866、浙嶺漁22528;
二等獎
浙嵊漁05817、浙定漁運1087、浙奉漁18015、浙嶺漁6058、浙玉漁0788、浙玉漁2366、浙瑞漁01351、浙瑞漁01352、浙平漁0114;
三等獎
浙岱漁運5002、浙嵊漁01239、浙岱漁02307、浙象漁運098、浙象漁40083、浙象漁67018、浙象漁40125、浙椒漁運157、浙嶺漁7401、浙蒼漁0105、浙蒼漁0125、浙瑞漁12082;
鼓勵獎
浙岱漁運3331、浙普漁42254、浙普漁68790、浙定漁11242、浙定漁01137、浙象漁36005、浙象漁80012、浙象漁49502、浙象漁50243、浙路漁8833、浙嶺漁1601、浙嶺漁7001、浙嶺漁7091、浙嶺漁4855、浙玉漁運988、浙台漁運636、浙蒼漁2696、浙蒼漁2686、浙蒼漁2253、浙平漁0158、浙蒼漁0298、浙蒼漁0440、浙蒼漁運538、浙平漁2728、浙瑞漁01724、浙瑞漁12149、浙瑞漁01701、浙瑞漁12012、浙瑞漁01751、浙瑞漁12021。
二、公務船救助先進集體獎勵
一等獎
中國漁政33021、中國漁政33212;
二等獎
中國漁政33018、中國漁政33022、中國漁政33309、中國漁政33407。
三等獎
中國漁政33011、中國漁政33122、中國漁政33001、中國漁政33205、中國漁政33206、中國漁政33418。
希望受表彰的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更好地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各地各級漁業管理部門和廣大漁民要以先進為榜樣,樹立起見義勇為的良好風尚,努力為建設和諧漁區貢獻力量。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