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碩博連讀生轉博資格考核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完善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機制,確保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辦法內容

一、考核時間

碩博連讀研究生需經資格考核後方能進入博士階段學習,資格考核時間一般為碩士入學後第四學期初。

二、考核組織機構

碩博連讀研究生轉博資格考核以學院為單位進行,考核小組由學院分管領導和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定三至五名相關學科具有相當於教授職稱的專家組成。

三、考核內容

碩博連讀生轉博資格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和科學作風、課程學習能力、科研能力、碩轉博綜合考試等四大部分內容,分成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碩士點所在學院負責,主要審核學生的思想品德、課程學習能力、科研能力;第二階段由博士點所在學院負責,主要是對其能力進行綜合測試,具體要求如下:

(一)第一階段

1.思想品德:由所在學院對碩博連讀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學術道德等作出鑑定。

2.課程學習能力:主要檢查碩博連讀研究生學位課程的學習情況,學位課成績原則上應為優良。

3.科研能力:由導師如實填寫碩博連讀研究生科學研究態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意見,考核小組在綜合導師意見的基礎上作出審核結論。

上述三項均通過者可參加碩轉博綜合考試,若有一項未通過者,取消其碩博連讀研究生資格,按碩士研究生培養。

(二)第二階段

碩轉博綜合考試由博士點所在學院組織,考試採取筆試、口試相結合的方式,各博士點所在學院請根據自身實際,制訂具體的考核細則。

四、考核程式

1.研究生本人填寫《浙江工業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轉博資格考核登記表》。

2.碩士點所在學院對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作出鑑定。

3.碩士點所在學院審查確認研究生填報的成績和科研成果。

4.碩導對研究生的科學研究態度、科研能力等給出綜合意見。

5.碩士點所在學院給出第一階段考核結論。

6.第一階段考核通過者參加由博士點所在學院組織的碩轉博綜合考試,學院如實給出考試成績,並將考核的原始材料(含試卷、口試記錄等)交研究生院。

7.根據其考核成績,博導提出接收意見。

8.考試成績合格、博導同意接收者經研究生院審核、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具有博士研究生資格,不合格者按碩士研究生培養。

通過轉博考核的碩博連讀生從第五學期開始享受博士生待遇,並作為當年錄取的博士生上報國家教育部。

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籌)

發布日期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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