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質型讓與擔保

流質型讓與擔保是指擔保契約約定,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擔保物的所有權直接歸擔保權人所有的讓與擔保,債務人是直接以擔保物抵債,雙方互不找補。

流質型讓與擔保的禁止

讓與擔保中,流質型讓與擔保屬禁止之列。流質型讓與擔保禁止的理由,與流質契約禁止的理由相同,均是為了防止雙方當事人利益失衡。但是流質型讓與擔保的禁止,並不意味著當事人作此類約定的讓與擔保無效,而是僅流質條款無效,債務人到期未履行的,擔保物的所有權不當然歸屬於擔保權人,擔保權人負有清算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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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型讓與擔保

參考文獻

1 葉金強著.擔保法原理.科學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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