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洪清滬,男,1962年10月生,籍貫福建,1981年考取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1987年研究生畢業,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多次立功,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2003年被評為福建省“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工作者、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工作者。歷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辦案組組長。嚴打兩年期間,他審結各類刑事案件92件,參與合議案件113件,完成了相當於4年多的工作量,並且無一錯判,是當時本庭個人結案數最高的法官。其中,2002年3月,主審了福建省第一個涉黑犯罪案件,即徐捷、游建國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案,共24名被告,涉及罪名多,僅案卷就有89宗。他和合議庭成員用了整整10天時間才審閱完這些案卷。但也只用1個月時間就審結了該案。為了多辦案,他經常加班加點,2年來共加班80多天。年邁的父親在泉州,他多次去泉州辦案卻無暇看望老人。兒子生病住院,他守在病床前還在撰寫裁判文書。 2011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